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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拟录取专升本新生须知

| 来源: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7207

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阶段就读的高校于2026年7月1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新生入学后,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01 档案邮寄说明

接收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办公室8-113。

接收电话:0579-82166011

备注信息:学生姓名+录取专业

温馨提示:为确保新生个人档案顺利送达,由生源所在学校通过EMS邮政速递形式(机要)直接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其他邮递方式概不接收。

02 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党组织关系:会计学专业新生可咨询0579-82166079;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专业新生可咨询0579-82160715;电子商务专业新生可咨询0579-82166161。

团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转接事宜请咨询校团委0579-82166028。

03 通知书寄发时间

我校预计于8月份(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寄送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新生),将根据报名系统中预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通过EMS进行投递,请各位同学注意查收!

注意:地址与联系电话不予更改。

04 开学报到注意事项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6年7月1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另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新生提供退役证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升入我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一审丨金思辰

二审丨李诗杨

丨李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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