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第六条学校2026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计划为800人,学制三年,招收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各类别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第四章 报考条件与办法第七条报考条件:符合2026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二)在中学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三)身体条件:
1.
2.
3.
第八条报考办法:2026年3月7日9:00—3月20日17:00,考生登录
第九条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不得兼报。
第十条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综合测评时发放综合测评准考证对应号码牌。报名资料和报名考试费、体检费不返还。
第十一条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第五章 综合测评第十二条由学校自行组织综合测评。
(一)时间:2026年4月25日—26日
(二)地点:
(三)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原件和《
(四)测评内容:
综合面试:形象展示、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职业认知、逻辑思维等(各专业综合面试方案另行公布通知)。
学校与相关企业单位人员组成专家组(评委5人,设组长一名)。
第六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综合成绩计算
(一)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折算

注:X1、X2、X3为除语文、外语之外等级最高的三门高中学考科目。
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是外省获得的,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的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意见的高中学考证书或证明(原件)。
(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含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折算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0.4
(三)综合测评成绩组成
综合面试满分12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等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后总分+综合测评分
第十六条录取方式
(一)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
(二)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各类别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各类别招生计划数1:5确定。当实际参加综合测评人数少于或等于原定计划数时,按参加综合测评人数的95%确定拟录取考生,出现小数点时,按四舍五入处理,不再设置备录取。具体如下:


各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综合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综合面试成绩又相同时,按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总分(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确定名次,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总分还相同时,按学业水平考试语文、外语、数学、技术、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三)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省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选择是否将我校作为录取院校。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录取工作结束,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学费、住宿费标准,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学生与本校同年同专业其他高职学生收费相同。
第七章 实施进程安排第十八条工作实施进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校网站公布为准)
第八章 招生监督第十九条双向互动选择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十条学校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571)86877105
第二十一条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帮助学生顺利入学,入学后通过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各类奖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各类资助。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2026年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四号大街16号
邮政编码:310018
学校网址:https://www.zjyyc.com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571)86911032、86877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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