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
二、招生专业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即日起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
考生报考我校强基计划时,不能兼报其他高校;报考时可填选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并可填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须于6月12日-20日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报考志愿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不报考或逾期未确认均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我校强基计划校考入围名单将从已确认志愿考生中产生。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确认参考,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学校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
(四)校考入围办法
6月26日后,已确认报考志愿的考生可通过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查询本人校考入围结果。所有入围考生高考成绩要求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该省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入围规则如下:
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满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的75%。根据考生高考加权成绩、强基计划填报专业志愿和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5倍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及入围专业(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考生入围专业一经确定,在学校考核及录取期间不得更改。高考加权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高考加权成绩=高考成绩+数学单科成绩*N(其中:
对于高考单科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满足高考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满分的75%条件时,如按上述规则未能入围,在其高考单科成绩符合所报专业破格入围条件和要求时,可破格入围,入围专业为各科目对应专业。各专业对高考单科成绩的破格入围条件和要求如下:
(五)高校考核
6月28日中午12时前,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7月1日入围考生请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含面试和体育
1.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抽签的方式,
2. 体育
3. 考核成绩:考生体育
(六)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150
2. 确定预录取名单
(1)根据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入围专业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资格,考生校考入围专业即为预录取专业,不再进行调剂。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高考单科成绩破格入围考生若被预录取,将占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
(2)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3)我校将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标准,考生可在报名平台查询本人预录取情况。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份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4)原则上各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一经公布不做调整。
四、培养特色
1. 实施个性化人才培养。对强基计划专业实施“一班一策略、一人一方案、一生一导师”举措,全面实行“小班化、个性化、导师制”培养模式。按专业设置小班化管理,按学生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按每生配备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
2. 强化基础学科能力培养。统筹设计数学、物理、
3. 保障
4. 提升科教协同育人水平。与
5. 拓宽学生国际化视野。依托学校的高水平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优先安排强基计划的优秀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国际化人才。
6. 推行本硕博衔接化培养。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3+1”本科、“3+1+2”本硕衔接、“3+1+4”本博衔接的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专业招生名额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7. 建立鼓励奖励激励机制。对强基计划的优秀学生,设定专门的奖学金和学术交流
8. 形成分流退出考核制度。对于学业考核未达到强基计划培养要求的,应退出强基计划转入普通班就读。退出学生空出的名额,可用于从校内选拔有意愿加入强基计划培养且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26日前将入围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调整专业。
(四)强基计划选拔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
(二)我校将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
七、咨询方式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编:116024
电话:0411-84708375
传真:0411-84707507
邮箱:bzb@dlut.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对于招生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可向
本简章由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