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6〕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
学校代码:4135014059(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邮编36102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学校
第五条 招生处是学校的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执行部门,具体负责招生的宣传、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党委领导为组长的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举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26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专业及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26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026年我校所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专业只录取指定类别的考生,不同类别的考生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普通高中类招生专业的考生,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省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应参加由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
录取时,将按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
2026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第九条 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下一阶段征求志愿。录取原则与第一阶段录取原则相同。
第十条 录取期间,有关信息均会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
第五章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第十一条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学校招生网站查询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须知等新生入学相关材料将在录取结束后寄出。
第六章 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投诉电话(0592-5591111)、监督电话(0592-5531111)和邮箱(xmrjzsc@126.com),负责查处违反招生纪律的事件。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助学制度
第十三条 2026年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各专业收费不高于如下价格,最终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元/学年 |
1 | 18800 | |
2 | 18800 | |
3 | 18800 | |
4 | 17600 | |
5 | 17600 | |
6 | 汽车智能技术 | 14800 |
7 | 15300 | |
8 | 15300 | |
9 | 15300 | |
10 | 15300 | |
11 | 15300 | |
12 | 14800 | |
13 | 14800 | |
14 | 15300 | |
15 | 15300 | |
16 | 15300 | |
17 | 14800 | |
18 | 14800 | |
19 | 14800 | |
20 | 14800 | |
21 | 14800 | |
22 | 14800 | |
23 | 15300 | |
24 | 14800 | |
25 | 15300 | |
26 | 15300 | |
27 | 15300 | |
28 | 14800 | |
29 | 14800 | |
30 | 15800 | |
31 | 18800 | |
32 | 15800 |
2.住宿费标准
住宿生每学年缴纳1400元,学生宿舍六人一间、上床下桌,配有独立空调、风扇、独立阳台卫浴、洗衣房等设施。
3.上述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终止学业的退费办法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奖学、助学制度
1.学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学校支持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设立助学金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辅导员提出申请,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
3.国
第八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
第十五条 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提前向我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注册;未请假且逾期两周(含)以上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对其报考材料、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十七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
第十八条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由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咨询及通讯方式
1.招生咨询:0592-5591111、5531111
2.招生处传真:0592-6276719
3.招生咨询QQ:19921412、1365418647
4.招生网址:http://zs.xmist.edu.cn
5.官方微信:
6.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邮政编码361024)
第二十条 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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