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代码:13700(国标)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六、学院简介:
学院具有博士、硕士学位
学院拥有智慧城市实训室、智能制造实训中心、网络攻防与测评实训室、智慧无人机实训室、水环境监测与治理等共109个专业实训室。实训室建设适应现代智能制造产业转型、升级,突出生产性教学与先进企业生产技术的衔接,开设的实训项目与智能制造、大
学院注重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培养。近年,在全国和天津市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中,学院300余名学生获奖。
学院毕业生技术技能强、综合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学院与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电装电子有限公司、SMC(天津)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天津市新天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众多百强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一对一的为毕业生提供充足就业选择,确保毕业生优质就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第五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第七条收费标准
①学费标准:经天津市主管部门批准,学费标准为5000-5500元/生·年。
②住宿费标准:4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6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700元;8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6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最终价格以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第九条根据《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天津市2024年普通高考本科批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专科)阶段的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同时又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我院春季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条录取时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技术+综合能力)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
第十一条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对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录取依据《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完成高中学业的天津籍退役士兵,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报考我院免文化素质考试,需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性面试或技能
第十四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报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报到者,请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身体等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法纪的考生,学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
第二十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在校生。学院为贫困生开通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一条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章程一律废止。
第二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
第二十七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http:// www.pctj.edu.cn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邮编:300400
2024年
根据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天津市退役士兵教育
一、报考条件
1.完成高中学业的天津籍退役士兵
2.必须按照普通考生完成报名手续,报名程序
3.填写《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退役士兵免试文化素质考试审批表》并完成资格审核手续。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符合退役士兵免试文化素质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学院公布的招生专业参加本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的职业适应性
2.考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免试文化素质考试审批表,参加考试。
《职业技能》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考试内容 | 分值 |
电工操作基础技能 | 实际操作+ 职业素养面试 | 照明电路的安装与调试、职业素养面试。 | 200分 | |
机械基础知识与技能 | 机械识图与机械结构认知、职业素养面试。 | 200分 | ||
计算机应用技能、职业素养面试 | 200分 | |||
冶金基础技能 | 冶金基础技能 | 200分 | ||
电路仿真设计与 | 电子电路仿真设计与 | 200分 |
3.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在学院官网通知(待定)
三、录取
1.录取原则
退役军人的录取以“职业技能
2.录取办法
按照《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满足我院录取标准的考生,资格审查,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录取最低分,并公示录取名单,学院纪检办对整体的招生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3.注意问题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
四、后续管理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
3.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在校生。学院为贫困生开通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4.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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