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2024年3月我院组织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对于在报名过程中未报考我院或重复缴费的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由学院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现将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时间2024年3月7日-3月12日下午15时,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按自愿放弃处理。二、受理范围报名参加2024年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中:1.未报考
(三)逾期未提交退费申请的,学院将不再受理。
附件:
退费申请表.xlsx
各位考生:2024年3月我院组织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对于在报名过程中未报考我院或重复缴费的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由学院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现将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时间2024年3月7日-3月12日下午15时,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按自愿放弃处理。二、受理范围报名参加2024年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中:1.未报考
(三)逾期未提交退费申请的,学院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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