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学[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学校标准代码:19127
校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东河校区);
包头市青山区林北路北(青山校区)。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职业教育、继续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简介:包头
作为新中国在边疆民族
学校坐落于有着“草原钢城”“稀土之都”美誉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现有东河、青山两个校区,学校占地面积7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19万平方米。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形成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多层次办学格局和以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
学校面向19个省(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69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481人、本专科生9354人,其他各类学生1234人。开设28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
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教学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现有教职工922人,专任
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华夏
学校借助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先后与蒙古国国立医科大学、泰国格乐大学等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学研究;与
学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担负卫生健康使命。深入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为包头市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依托专业特色和人才优势,实施精准帮扶和乡村振兴。开展协同创新研究,提升
学校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波光粼粼的井坪湖、阐释生命真谛的生命园、培育职业精神的南丁格尔园、集观赏性与教育性为一体的药用植物园和造型各异的主题
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杰出校友人才辈出。建校以来,广大
青春的包医正以昂扬的姿态在高质量发展的大道上阔步前行。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为重点,突出“临床与公卫融通、中医与西医结合、现代医药与传统医药并举”的办学特色,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全面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全面提升社会服务贡献度,努力建成区域性一流高等
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人才需求,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生源情况等为根本原则制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批次:
1.本科:本科提前批A/B、本科一批、本科批(区外个别省份)、本科二批录取。
2.专科:高职高专批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本、专科各专业仅开设
外语成绩要求:报考我校本科
男女比例: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对各专业的要求除“意见”中规定的六类疾病不予录取外,报考
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教育部高招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预科班:仅招收蒙授理科生,预科期一年,预科升入本科阶段的专业分流主要结合高考成绩、预科班阶段的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测评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升入本科第一批次各专业,其身体条件按
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和生源地省份相关政策。
报考
报考
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规则:
(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2)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只接收志愿考生,并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与同批志愿投档考生同等对待(即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最终成绩与同批次考生进行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
4.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
招生专业:以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信息为准
学费标准:学费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6人间:1000元/学年/人
奖学金及助学贷款: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700元/年、三等500元/年。
获奖人数比例:一等为学生人数的5%、二等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为学生人数的15%。
2.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科技成果奖(个人),国家级500元,自治区级400元,市(校)级金额为300元;科技成果奖(团队)国家级1000元,自治区级700元,市(校)级金额为500元。单项奖学金技能竞赛卓越奖国家级1000元,自治区级700元,市(校)级500元。用于奖励在学业成绩、科学文化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3.助学贷款、助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学校设有多种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4)自治区奖学金:(5)自治区励志奖学金(6)学校奖学金;(7)社会奖助学金;(8)勤工助学;(9)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设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
联系方式:0472-7167734;7167741(传真)
监督电话:0472-7167714
邮政编码:014040
电子邮件:byzhaoshengjiuye07@163.com
包头
微信公众号:包医招生就业处(byzsjyc)
本招生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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