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5〕91号)精神,加快建立一支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村医队伍,从2016年起,由省财政支持,我省连续10年开展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
一、招生计划
2024年计划招录
二、招生对象
(一)农村医疗专项只招收甘肃籍农村户口考生。要求培养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户籍地与生源地一致,分市(州)招生录取(招生计划见附件1),毕业后志愿在村卫生室至少
(二)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37号)要求,报考农村免费医疗专项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
三、录取办法
(一)志愿报考农村医疗专项的学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计划面向甘肃籍农村户口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发布。
(二)报考农村医疗专项的考生在高职(专科)提前批D段填报志愿,执行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志愿采用“1+1”顺序志愿模式(1个第一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专业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日20:00至30日14:00。
(三)考生生源地即
(四)考生在填报农村医疗专项志愿前必须对相关报考要求、就业协议等进行全面了解。考生填报农村医疗专项志愿时需填写知情同意书(未年满18周岁的考生需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签字),视作本人志愿参加农村医疗专项计划
(五)学生一经录取,标志本人与培养学校的培养关系和毕业后在我省村卫生室工作6年的服务关系确立。录取后,学生本人须与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署
(六)被医疗专项录取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入其他专业就读,其在学习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四、相关优惠政策
(一)被医疗专项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省级财政补助,按每人每学年1万元给予补助,三年共补助3万元,其中,2.7万元用于学费及生活补助,0.3万元用于岗前
(二)被医疗专项录取的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凡符合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
(三)被农村医疗专项录取的学生毕业并到指定村卫生室上岗后,实行“乡管村用”,按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管理,享受村医工资待遇,并为其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四)毕业生6年服务期满后,能胜任并自愿从事村医工作的,鼓励继续留任。
五、违约处理
(一)被农村医疗专项录取的学生,按规定须获得相应的学历。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
(二)被农村医疗专项录取的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岗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培养费用3万元,并缴纳补助费20%的违约金计0.6万元,共计3.6万元。
(三)未按约定履行完6年服务年限的,按每少服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支付0.5万元,一次性退还享受的补助,并支付前述费用20%的违约金,其违约事实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承担就业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四)农村医疗专项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服务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行政事业单位招录(聘)。
附件:1.2024年甘肃省村医
2.甘肃省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附件1
2024年甘肃省村医 和 | ||||||||
2024年招生计划 | ||||||||
合计 | ||||||||
兰州市 | 14 | 4 | 18 | 4 | 2 | 4 | 6 | 2 |
嘉峪关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金昌市 | 10 | 0 | 10 | 4 | 0 | 3 | 3 | 0 |
白银市 | 40 | 7 | 47 | 15 | 3 | 15 | 10 | 4 |
天水市 | 43 | 7 | 50 | 15 | 3 | 20 | 8 | 4 |
酒泉市 | 9 | 9 | 18 | 3 | 5 | 3 | 3 | 4 |
张掖市 | 25 | 5 | 30 | 12 | 4 | 7 | 6 | 1 |
武威市 | 50 | 5 | 55 | 25 | 3 | 12 | 13 | 2 |
定西市 | 70 | 10 | 80 | 27 | 4 | 27 | 16 | 6 |
陇南市 | 35 | 9 | 44 | 10 | 5 | 14 | 11 | 4 |
平凉市 | 44 | 9 | 53 | 16 | 4 | 19 | 9 | 5 |
庆阳市 | 30 | 20 | 50 | 10 | 10 | 14 | 6 | 10 |
临夏州 | 21 | 11 | 32 | 5 | 5 | 8 | 8 | 6 |
甘南州 | 9 | 4 | 13 | 4 | 2 | 4 | 1 | 2 |
兰州新区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400 | 100 | 500 | 150 | 50 | 150 | 100 | 50 |
注: | ||||||||
附件2
甘肃省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
协议书
甲方: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乙方: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 (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填写)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为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5〕91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协议中“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培养”是指为重点充实村卫生室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依据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需求,由省财政专项补助实施的
第二条 乙方清楚知悉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培养的内容,志愿参加“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培养”项目,并承诺:
(一)完成 以下第 项高等
1.专业:
2.专业:
(二)一经取得毕业资格在学校发放就业报到证15日内到甲方报到,服从甲方安排,到甲方指定的村卫生室(以下简称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负责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后为乙方提供聘任岗位,安排乙方到
第四条 负责督促
第五条 有权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对乙方在校期间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督促乙方毕业后及时到
第六条 有权建立乙方的诚信档案,公布乙方不诚信记录,并将乙方诚信情况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追究乙方不履行服务期限的相关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与甲方签订就业协议后,享受省级财政专项补助。省财政按每人每学年1万元给予补助,三年共补助3万元。专项补助经费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培养院校,由培养院校为每个学生开设专门账户,每年补助经费打入学生个人账户,按照学生完成学业和履约进度,分段支付。其中1.5万元学费补助,每学年0.5万元。1.2万元生活补助,每学年0.4万元,0.3万元岗前
第八条 乙方在学校发放毕业证书15日内,到甲方(即
第九条 乙方到
第十条 在服务期内,依法享受
第十一条 在服务期内,应当取得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助理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执业地点,不得改变服务单位;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在本县(区、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第十三条 乙方在服务期内,享有村医同等的进修学习的待遇,但不得以升学、
第十四条 在乙方到甲方报到1个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没有为乙方提供就业岗位的,乙方有权自行另谋其他就业职位,而无需就其另谋职位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专项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毕业后未按本协议规定时间报到或未按甲方要求时间到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单方面与
第十八条 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到甲方报到或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或者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退还培养费用或其他违约责任的,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建立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培养学生的诚信档案,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不予办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承诺服务期限内,省内限制从事医疗行业。
五、协议终止与解除
第十九条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培养费用并支付甲方相当于前述费用20%的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申请,甲方应予同意:
(一)在校期间,经校方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专家集体诊断,并出具书面诊断书,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二)在服务期内,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专家集体诊断,并出具书面诊断书,确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医疗卫生职业。
六、不可抗力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由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双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约定与
第二十四条 因本协议引发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承担乙方培养任务的高等学校,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
第二十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其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附件:经签署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经签署的乙方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时提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乙方法定代理人: (签字)(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时签署)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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