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1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3年高职升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在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和天津市文化课考试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以文化课考试与专业课考试相加的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参考文化考试中
第八条
第九条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单列,实施单独录取。
第十条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
第十一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要求、有舞弊行为以及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学费标准以当年天津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录取的新生须持高职毕业证书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注册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指定校区上课。
第十六条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天津市优秀学生、天津市优秀学生干部、天津市创新创业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其中部分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等国家及社会资助。在校期间,服兵役同学可申请服兵役教育资助,毕业后服务基层有机会申请服务基层学费补偿代偿。学校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3年度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
第二十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请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凡是冒用我校进行招生活动的,欢迎考生及家长举报,我校将保留依法追责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
第二十四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s://zjb.tjau.edu.cn/
E-mail:zhaosheng@tjau.edu.cn
电话:022-23799551、022-23792191
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邮政编码:300392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邮政编码:300380
蓟州校区:天津市蓟州区五百户镇青池1村 邮政编码:30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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