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名称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 |||||||||||||||||||||
三、招生层次 | □本科■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和计划(含保送和免试):
无男女比例限制,就读形式为住读。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各外语专业的教学外语语言为学生修学的外语语言和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3号)关于高职扩招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可报考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 | 具体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三等奖(含)以上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中职毕业生可获得我校 二、作为录取依据的 三、统一文化
四、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等条件的考生,可免试职业技能 五、按专业志愿录取,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 六、如遇同分依次比较职业技能 七、未获得保送或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沪教委民﹝2015﹞4号) | ||||||||||||||||||||
住宿费标准 | 4500元/生/年(四人间),3800元/生/年(六人间,2021年新装修) (沪教委民﹝2015﹞4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全程接受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0838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sicfl.edu.cn 招生官网:https://zs.sicfl.edu.cn 咨询电话:021-68021818、68020551、68020632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保送及免试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保送及免试的考生请于9月7日-8日将保送(免试)申请表(可从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s://zs.sicfl.edu.cn)、身份证照片(正反面)、相关证书材料等扫描件或拍照JPG格式发送至学校招生办邮箱:zsb@sicfl.edu.cn,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将于9月18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资格名单。 二、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普通批志愿的考生可于9月30日15:00起登录指定网站(网址:https://zs.shjgu.edu.cn)下载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信息准时参加考试。因疫情有所调整,请关注学校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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