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19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成〔2023〕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学校占地面积660991平方米,培养
学校办学成果丰硕,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普通高校“专转本”计划招收普通在校生155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发布,普通在校生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见表一。
| 表一 2024年普通高校“专转本”招生计划 | |||||||
| 计划类别 | 专业大类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外语语种 | 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 学费 |
| 普通在校生 | 财经类 | 01 | 70 | 不限 | 14000 | ||
| 财经类 | 02 | 200 | 不限 | 14000 | |||
| 管理类(文) | 03 | 65 | 不限 | 14000 | |||
| 管理类(理) | 04 | 65 | 不限 | 14000 | |||
| 05 | 200 | 不限 | 14000 | ||||
| 06 | 120 | 不限 | 5701 | 14000 | |||
| 文史类 | 07 | 130 | 不限 | 14000 | |||
| 新闻传播类 | 08 | 40 | 不限 | 16500 | |||
| 09 | 40 | 5305 | 14000 | ||||
| 音乐类 | 10 | 40 | 不限 | 550201 | 16500 | ||
| 11 | 80 | 不限 | 16500 | ||||
| 12 | 80 | 不限 | 16500 | ||||
| 13 | 120 | 不限 | 15000 | ||||
| 14 | 60 | 不限 | 15000 | ||||
| 15 | 60 | 不限 | 15000 | ||||
| 土木 | 16 | 60 | 不限 | 15000 | |||
| 17 | 60 | 不限 | 15000 | ||||
| 18 | 60 | 不限 | 15000 | ||||
| 合计 | 1550 | ||||||
|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 |||||||
三、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一)报考对象
1.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中职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学生、2021年春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
2.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3.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2024年4月,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三)报名、资格审查、志愿设置、考试
“专转本”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志愿填报、考试均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19号)执行。普通高校“专转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考试工作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办法执行,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四、录取、转入与培养
1.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按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专转本”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我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 “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报到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3. “专转本”学生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我校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单独制定培养方案,不得插班学习。
4. “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 标准执行。
5. 我校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 我校按规定认真开展“专转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3. 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以外,“专转本”学生享受与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371
招生电话:0523-86152006 86152007
监督电话:0523-86152519
招生网址:https://zs.nnutc.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nutc.edu.cn/
学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96号
邮 编:225300
七、附则
1.本简章内容及标准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均以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2.本招生简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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