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教育局、格办,西藏民族大学,拉萨中学、西藏军区拉萨八一校:
根据《西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藏政发〔2016〕4号)《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藏教考试〔2016〕2号)《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藏教考试〔2016〕3号),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一)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2019年(高三)和2020年(高二)秋季入学在校学生;
(二)区内外按普通高中教学且自愿报考的(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9年(高三)与2020年(高二)秋季入学在校生和自愿报考的社会考生(含外省户口迁入、在藏干部、在藏经商、在藏务工等人员子女)。
二、报名办法
(一)高中学考报名工作由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高级中学负责具体实施,社会考生由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负责。
(二)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考生须网上注册报名,选择户籍所在(或父母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地(市)考试招生机构进行网上确认。
三、信息采集
(一)报名时间:9月29日到10月24日报名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确认考试信息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二)报名网址:http://zsks.edu.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http://xk.zsks.edu.xizang.gov.cn:8082(西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表》可以从网站上下载,管理员登录网址:http://xk.zsks.edu.xizang.gov.cn:8888/xyksg_admin/a/login。
(三)网上信息确认设在报名点学校、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西格办政工人事处和
(四)为防止个别学生信息漏报或错报,考生所在学校和地(市)考试招生机构须认真核对,加强对报名
(五)按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须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其标准为: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12元/科·人。
四、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为合格性考试,高二必考科目为历史、地理、生物、生物技能,补考科目为物理、
(一)语文(汉语)、藏语文、数学、
(二)语文(汉语)、藏语文、数学和
(三)物理、
(四)音乐、体育、
(五)由区外转入区内就读的普通高中2019年(高三)和2020年(高二)秋季入学学生,若已在区外参加相应合格性考试科目且合格,该科目可以不参考。
五、强基计划(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15号)要求,从2022年开始,通过省级统一平台报送“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我区2022届普通高中报考“强基计划”的学生要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须由班主任通过“西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于2022年5月10日前如实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和签字,最终形成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公示后由教育厅基教处直接从系统中提取交相关部门,学校打印纸质版装档,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考生已考成绩库中直接提取无需录入。
在区外就读的2022届普通高中学生,符合报考条件回西藏参加高考并报“强基计划”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须使用我区统一格式的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需于2022年5月10日前由区外就读学校和相关部门完成填写并审核盖章,以考生“身份证号+姓名”命名后形成PDF格式电子版,由考生本人直接上传至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纸质版送至户籍所在地考试招生机构。
报考西藏高考的考生资格审核按当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执行。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具体格式和操作说明,将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请下载使用。
六、考试时间
(一)合格性考试
| 时间 | 11月15日(星期一) | |||
9:00—10:30 (上午) | 11:30—13:00 (上午) | 15:00—16:00 (上午) | 17:00—18:30 (下午) | |
| 科目 | 历史 | 地理 | 信息技术 | 生物 |
| 考试年级 | 高二 高三未合格 | 高二 高三未合格 | 高二 高三未合格 | 高二 高三未合格 |
| 时间 | 11月16日(星期二) | ||
9:00—10:30 (上午) | 11:30—13:00 (上午) | 15:00—16:30 (下午) | |
| 科目 | 思想政治 | 物理 | |
| 考试年级 | 高三未合格 | 高二 高三未合格 | 高二 高三未合格 |
| 时间 | 11月17日(星期三) | |
9:00—11:00 (上午) | 15:00—17:00 (下午) | |
| 科目 | 语文(汉语) | 数学 |
| 考试年级 | 高三 | 高三 |
| 时间 | 11月18日(星期四) | |
9:00—11:00 (上午) | 15:00—17:00 (下午) | |
| 科目 | 藏语文 | |
| 考试年级 | 高三 | 高三 |
(二)技能操作
物理、
(三)音乐、体育、
七、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考务管理
高中学考属国
(一)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考试招生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性,充分认识高中学考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二)强化安全保密,确保考试安全
1.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试卷的安全保密事关高中学考能否正常举行和社会稳定,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保密责任书,把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各地(市)教育局和考试招生机构的“一把手”须对辖区内的高中学考安全保密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密业务
2.严格执行考务工作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专职考试工作人员,应回避接触当次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人员不得参加当次考试工作。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负责人及考点主考对辖区内回避制度落实情况负主要管理责任。
3.强化试题存放保管工作。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须加强对安全保密工作各环节的监督检查。保密室在启用前须全部达标,加强保密室值班和巡考检查工作,严格履行试卷、答卷交接手续,确保各项保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试卷保密室监控录像须每6小时回放1次,试卷分发场所的监控录像须即时回放,由考试招生机构和驻局
4.加强保密室的监督管理。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在本次考试前须组织保密和公安对保密室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保密室须及时整改落实。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国
任何情况下试卷和考生答卷不得在考点存放、保管。严禁试卷、答题卡等涉密材料存放在未通过相关保密部门验收合格的校级保密室。试卷领取实行当次考试领取当次试卷、答题卡。由考点安排专人负责,并配备保密、公安共同领取。考生答卷在当次考试结束后由考点负责人和保密、公安共同押运至地(市)保密室。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须切实加强试卷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和答卷从考场到考务办公室的管理,须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2名监考员须共同领取(回收)试卷后通过封闭式通道直接进入考场(考务办公室),全程须在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视野范围内。各考点须加强对监考员进场安检,严禁携带手机、照相、摄像、扫描等电子信息设备进入考场。
5.严格备用卷管理。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须按照备用卷启用规定,严格履行启用审批手续。启封备用卷全过程须在视频监控下进行,由考点的主考、副主考签字记录,并写明启封原因。
6.确保使用国
(三)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
1.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须按照《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试行)》(藏教厅〔2020〕82号),进一步规范考场设置和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保证考点设置规范、管理有效、措施到位。
2.严格执行监考员回避交叉制度,各考点主考对本考点回避制度落实情况负主要管理责任。同一考场的监考员不得来自同一学校,各地(市)内须实行交叉监考、交叉巡考,须随机安排监考员监考场次,绝不允许两个考点直接互换监考员。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须在考试前填写“2021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考区负责人统计表”(附件2),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留存备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于考试前,通过国
3.建立健全考风考纪责任人制度,各考区主任对辖区内的考风考纪负总责,考点主考是第一责任人,须确保考风考纪严明,考场秩序正常,考试实施过程规范有序,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各考场须统一配备电子挂钟或时钟。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考试文具进入考点考场,严禁携带其他任何物品。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须主动配合并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测,监考员也须主动配合并接受流动监考员的金属探测仪检测。
4.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须严把选人用人关,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警示案例、
5.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
6.积极运用多种现代科技手段,重点防范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考试公正公平和考场正常秩序。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须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有害信息监控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手段,指定专人(至少2人)为网络有害信息联络员,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对互联网高中学考有害信息的监控,对发现的网络有害信息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时向当地网信办、公安等部门报告,第一时间控制有害信息蔓延。
7.各考点的视频监控系统在考试前须调试到位并进入工作状态,考点、考场及考务办公室(试卷分发场所)的视频信号须通过地(市)国
(四)规范考试考务,制定应急预案
1.根据高中学考网上评卷工作要求,须进一步加强考务人员和监考员的
2.物理、
3.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须结合高中学考特点和当地实际,制定切实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主动加强与公安、卫健和交通等部门联系,切实做好考点周边、考生集中食宿地的安全保卫、疫情防疫及交通安全工作,杜绝任何危险事件发生。一旦出现自然灾害、失泄密、大规模舞弊或突发安全事件,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确保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时报告本级教育局,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把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
各地(市)教育局及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0891—6314361、6650718;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厅
(六)严格执行值带班和报告制度
1.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须建立完善的值带班和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保密室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带班领导电话畅通。设立值班专用电话,落实值班责任制。试卷到达保密室起,实行24小时值班和安全保密报告制度。在考试之前填写“2021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考区值班安排表”(附件4)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须于每天下午6点前报告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和网络有害信息监控情况,若有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报告。
2.考试期间严格执行一场一报和随时报告制度,各考区在每科开考30分钟后报告开考情况,考试结束30分钟内报告考试情况。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后,要对辖区内报名、考试组织及安全保密工作等环节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材料于考试结束一周内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3.考试期间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主要负责人须在国
值班电话:0891-6314361(学考办)
0891-6650175(国
八、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考要求
各地(市)教育局须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
附件:
1.2021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保管分发和监控录像回放工作要求.pdf
4.202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技能操作考试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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