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办学条件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5118亩,校舍建筑面积10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2.94亿元。现有国家和省部级等各类实验室、实验中心108个,校内外实习基地398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2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433万册,全文电子期刊3.9万种,全文电子图书151万册,各类中外文数据库68个。建有体育馆、综合训练馆、游泳馆和足球、网球等场地,各类体育运动场馆设施齐全。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3196人,专任教师2366人,外聘教师656人。专任教师中,教授320人,副教授86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107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993人。获批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专家称号人选276人,其中国家级人才45人。现有博士生导师140名,硕士生导师1114人,兼职博士生导师88人,兼职硕士生导师917人。
专业建设
国家级特色专业: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石油工程、农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 。
湖北省品牌专业(部分):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农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土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石油工程、植物保护、物流管理。
湖北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会计学、教育学、商务英语、化学工程与工艺、地质学、网络工程、园艺、园林、水产养殖学、临床医学、护理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历史学、地理信息科学、地球物理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油气储运工程、建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农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生物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植物保护、应用化学、自动化、地理信息科学。
人才培养
建校以来,学校累计为社会培养了40余万名各类专门人才,毕业生遍及神州、驰骋海外,快速成长为单位的骨干、社会的精英。近年来,研究生、本科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5%以上,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三好学生标兵赵传宇为代表的一大批创业、创新型高素质人才。2007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09年,学校涌现出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10.24”长江救人大学生英雄群体,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录取原则
(1)学校在全国不组织艺术类专业科目考试,认可各省联考成绩。对未设置联考的专业,我校认可其他同类本科高校相同专业合格成绩。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录取规则为:
①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80%、专业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省联考专业成绩(以下简称“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按文化分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招生计划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学生报考多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5%。预留计划的使用需经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预留计划主要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在录取过程中,根据各省(市、区)的报考生源状况,重点向生源质量好、生源充足的省份倾斜。
交流合作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国内55家大型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和160个县级以上政府、地方企业建立了校企(地)合作关系,是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单位,湖北省石油学科研究生创新基地。
学校发起成立“一带一路”语言服务国际化人才培养校企合作联盟,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等11个大学联盟,先后与美国、英国、爱尔兰、韩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捷克等国家的80余所院校机构建立了实质性合作关系,常年开展学生互派,学者互访和联合科研等交流合作。
学校与爱尔兰香农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捷克赫拉德茨—克拉洛韦大学共建毒理学联合实验室、与韩国首尔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共建中韩加园林植物资源利用与种质创新中心、与埃及国际干旱地区农业研究中心及加拿大UBC大学太平洋地震工程联合研究中心等共建国际联合科研平台。
学校被批准为教育部招收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高校,具有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CSC)资格,设有HSK(新汉语水平考试)考点,在校留学生来自美国、法国、加拿大、俄罗斯、西班牙、墨西哥、智利、哥伦比亚、越南、巴基斯坦、尼泊尔、加纳、巴布亚新几内亚等五大洲69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