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普通高校 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的通知
豫招普[2005]14号
各省辖市招办、各普通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豫教学〔2005〕64号)精神,我办制订了《2005年普通高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各市招办、有关高校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组织好报考信息采集、志愿填报等各项工作。各推荐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信息采集、汇总、审核、上报等各个工作环节,都必须一丝不苟,反复核对,签字负责。要注意做好宣传工作,让考生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要求等,防止出现误解和差错。凡需考生签字的,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其他同学、老师、家长等都不得代为签字,避免引发纠纷。对失职、失误,信息差错较多,严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和录取的,省将严厉追究学校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附件: 2005年普通高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2005年普通高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 一、报名及信息采集 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由推荐学校所在的省辖市招办负责组织安排。学校推荐名单确定后,采集报考信息与上报省教育厅推荐考生信息同时进行。各市可根据本市的实际对相关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推荐学校应不迟于4月26日完成推荐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待省教育厅审核结束后,与省招办汇总的报名信息相对照,并依据省教育厅提供的未批准名单在报名库中予以删除。考生报名考试费、信息采集费、网上录取费等按普通高招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信息采集使用普通高招报名信息采集程序(含电子照相)。考生须填写《2005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登记表》(由省招办统一制发)。其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专业必须与上报省教育厅《推荐表》上的信息一致;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统一填为考生专科毕业学校地址,收件人填为推荐学校负责专升本工作的部门名称(如,学生处)。报名程序中“考试类型”统一规定为“3”,“科类”统一规定为“0”。报名时,要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安排考生阅读了解《考生守则》等有关内容,要求每个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报名登记表背面)。 报名信息采集后,由市招办负责,与学校上报省教育厅的推荐考生信息库(由推荐学校应向市招办提供)相对照,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专业等基本信息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错误,抓紧纠正。无误后汇总上报省招办,上报方式与时间等,均按普通高招的要求进行。 为及时安排专业考试工作,报名信息采集后,要为报考体、音、美专业的考生打印制作专业准考证(式样见附件1)和照片4张(同准考证照片),于5月10日前发给考生。 考生文化课准考证号由省招办统一编排,共14位,定义如下: 0541 xxxx 3 xxxxx 省辖市代码 报考专业代号 考试科目代号 顺序号 其中,“0541”、“3”均为固定代号。为便于考场安排和考试组织,考试科目相同的编为同一“考试科目代号”(见附件2)。实行分类随机编排考场,同一省辖市考试科目代号相同的考生统一混编。 省招办及时将考场编排等有关信息下发市招办,并提供统一格式的准考证打印纸,市招办打印准考证后交由推荐学校于5月30日前发给考生。推荐学校在向考生发放准考证时,应要求考生仔细检查准考证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履行签收手续。如有差错或疑问,应立即向市招办反应。 二、考试组织 (一)文化科目考试 考试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各省辖市招办具体实施。考点设在省辖市政府所在地,考试的组织管理按普通高考的有关规定执行。考试时间如下: 6月7日 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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