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规定,我校继续开展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对象
具备外语类保送生资格(所在中学为教育部批准的2019年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符合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
进入“
中学应将《
考生申请材料及中学推荐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认定资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选拔办法及录取政策
1.初审:
我校根据申请材料和中学推荐意见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于2019年1月9日在报名系统中显示。请初审通过者于1月11日前及时在线缴费,以免影响
2.学校
保送生校测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笔试科目:数学必考,此外考生需在
时间地点:2019年1月在
参加
3.认定:
1)我校依据校测成绩,发放保送入围资格,在考生回执确认后,认定保送生候选人名单。
2)认定结果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按照教育部规定予以公示通过后,方能生效。
四、免笔试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
1.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或
2.我校委托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部分外国语中学
五、其他
获得我校保送生认定资格者,不能转为自主选拔类。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外语类保送生入校后不可转入非
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本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政编码:200240
咨询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Email:zsb@sjtu.edu.cn
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jtu.edu.cn
七、本简章解释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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