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2017级高一学生开始,取消文理分科。2020年起,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近日,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全国本科高校已经制定了2020年在津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坐落我市的普通高校2020年在津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已经天津市教委审核通过,现予以公布。
外地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待教育部及高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市将再行汇总发布。(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点击下载:坐落天津市高校2020年拟在津招生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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