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有关精神,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搭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渠道,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全省普通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发﹝2018﹞11 号)要求,结合 2017 年各省属院校录取情况,现就做好我省 2018 年高职(专科)层次单独
一、招生院校
(一)实施单独
1.省内院校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省外院校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二)实施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名单(14 所)
二、招生计划
(一)单独
(二)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按照本校分类招生计划控制在当年本校招生计划的 70%左右的原则,由实施的省内院校自行确定比例,面向全省组织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主要面向75个贫困县)。
三、工作规定
(一)报考条件
1.已参加我省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2.单独
3.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必须是应届毕业生且只能报考一所综合评价招生院校。
(二)招生方式
1.单独
(1)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8 年单独
(2)
(3)
(4)
2.综合评价录取
(1)申报时间和要求
全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 4 月 11 日 8:00 至 4 月 16 日 18:00 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 或 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申报 1 所综合评价录取院校。考生应全面考虑并确定报考院校后,再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寄送报考院校,并确保网上申报内容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招生院校可根据生源报考情况在规定时间内(4 月 11 日-16 日)自行决定面试或
(2)申报材料
考生需向报考院校寄送纸质申报材料,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中职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材料
(具体以各学校公布要求为准)。考生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不一致者取消录取资格。
(3)评价录取
高校在网上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以此为依据作出评价,择优录取。如需面试的,由学校根据情况对拟录取考生组织进行面试。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2)参加单独
为报名成功,缴费报名成功后不得修改所报院校。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实施单独
(三)录取
1.单独
2.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3.实施单独
四、招生费用
凡参加2018年单独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单独
取的组织领导,各院校校(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健全招生实施办法及招生管理制度。院校
(二)加大招生宣传
各有关招生院校要加强与各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的沟通协调。各地中学、中职学校、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及早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深入解读实施单独
(三)加强网报指导
2018 年是我省首次实行单独
(四)严格考试管理
各院校要加强试题安全和质量管理,规范考试和录取操作流程,确保考试安全实施。各项考务工作参照《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甘教考院
﹝2017﹞71号)要求执行,加强考务组织管理,对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强化
(五)落实信息公开
各有关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实施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各招生院校对拟录取考生的信息,各中学和中职学校对单测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信息要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受理部门和通讯地址。对公示有异议的考生要调查核实,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六)严肃招生纪律
各有关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30 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肃工作纪律。要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强化对招生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管,各招生院校、中学和中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核,实行 “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在组考及综合评价过程中违规违法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按照《刑法(九)修正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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