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高职单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职单招工作是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实施。各院校要进一步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逐年增加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别。考试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招生院校负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
各院校应认真制订本校2018年度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明确本校报考条件、文化素质要求、技能考核或面试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规定要合法、准确、规范、清晰。实施方案须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要加强宣传,大力配合,及时将我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的相关政策、信息传达本地考生,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考。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院校向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处室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处室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院校当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可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执行。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8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须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网报时间:1月20日至2月20日12时(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考生可填报两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一个专业(由考生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
四、考试
各院校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加强对单招考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高职单招工作机构,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务、招生、
招生院校在进行单独考试招生时应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
(一)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或笔试)时间:全区统一为3月10—11日。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
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
3.设置考场要求
(1)笔试考场:每个考场考生数为25人。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桌口尽量朝前、单行排列,座位间距80厘米以上。考场应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桌椅整齐,室内除必备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和字迹。考试时间统一,考务人员统一
(2)面试考场:试题标准要统一,评分标准要统一,评分专家要统一
五、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施方案规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高职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院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3月22日前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考生凭密码在规定时间(3月22-30日),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院校在4月1日前确认录取考生,在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考生入学前院校不组织体检,考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相关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院校要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制高职单招的录取政策,研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成立职责明确的
(二)加强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关于“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制定的单独招生方案、报名考生资格合格名单、考试成绩、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学校公示或无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院校要制订科学的考务管理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好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
(四)强化过程监督。各院校
(五)健全应急预案。各院校要针对短期人员大规模聚集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
(六)严肃招生行为。各院校要规范招生宣传,严禁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严禁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录取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额外费用;严禁用预收费的方式提前向考生收取学费;严禁有偿组织生源;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条件的考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招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
附件1:
自治区2018年单独招生高等职业院校名单
1.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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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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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附件2:
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安排 备注
1月20日-2月20日12时 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
2月21日18时 招生院校下载志愿填报
3月10-11日 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或笔试)考试
3月22日前 招生院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3月22-30日 考生确认录取结果
4月1日前 招生院校办理确认考生的相关录取手续
5月20日前 招生院校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报送本校单招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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