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8年准考证号者均可报考。
2.报名时间和程序
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
3.各地、州、市招办将本地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有关信息汇总后于2017年12月31 日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报送报名信息光盘。
二、考点设置及管理
自治区
各考点成立专业考试领导小组,组长由设点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分管招生工作的领导或设点高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考点设主考1名、副主考1-2名。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设若干考场以及考务、保卫、监控、医疗、后勤、保密等相关考试工作小组,以保证考试实施。考点应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考点主考组织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员和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和身份验证工作。
三、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程序:
2.
考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分布:
(1)乌鲁木齐点
参加统考
考点(现场确认地点):
联 系 人:朱丽娟
联系电话:0991-4332596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2)奎屯点
参加统考
考点(现场确认地点):奎屯市第八中学
联 系 人:杨光华 张雪琳
联系电话:0992-3270020
地 址:奎屯市乌苏街9号
(3)喀什考点
参加统考
现场确认地点:喀什
考 点:喀什
联系人:候海涛
联系电话:0998-2313370
地 址:喀什市文化路186号喀什二中老校区
3.音乐类:
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
考点(现场确认地点):
联 系 人:朱丽娟
联系电话:0991-4332596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4.报考“木卡姆演唱”及“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方向”两个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音乐类统一考试,直接参加相关院校组织的校考。
5.蒙语言、柯语言音乐类考生,只参加自治区音乐类统考的面试,不参加笔试。
四、评卷与成绩复核
1.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教考试厅〔2013〕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负责自治区的评卷组织、管理工作。
评卷工作期间,评卷场所应当做到无死角监控,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
2.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设评卷点,具体实施评卷工作。
3.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
对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有关程序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的考生,在告知复核成绩结果后仍存有疑义的,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学科专家依程序进行认真复核,复核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4.考生答卷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发布后6个月。
五、成绩公布及合格线划定
1.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
2.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2018年1月30日前公示
3.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2018年1月30日前完成自治区
六、违规处理
七、填报志愿
1.
未获得《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
2.音乐类专业考生,获得《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若院校在自治区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自治区统考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音乐类专业志愿。
未获得《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音乐类院校(专业)志愿;若填报,该志愿无效。
3.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如同时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它批次非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填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并参加全国统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考试。
4.报考
八、其它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电话:0991-8750000
传 真:0991—8752302
联 系 人:俞永江
附件2:
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
注:考试大纲见《关于调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
》新招〔2016〕25号文件。新疆招生网:http:// www.xjzk.gov.cn
附件3:
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表(北京时间)
注:面试安排于2018年1月17日12:00(北京时间)由
考试大纲见《关于调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
附件4:
考 试 规 则
参加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准考证、报考证、二代身份证、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无封套橡皮、无字迹的垫板及
四、
考生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考题的内容,不得在试卷上画小构图,不得在试卷的空余部位涂写有记号特征的图像。
五、音乐类考生须严格按照公布的编组、侯考检录时间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候考检录期间,考生在指定区域侯考,不得串组,不得喧哗,不得随意走动。
音乐类考生按考点公布的场次参加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的笔试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六、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
附件5:
艺术类专业与自治区统考科类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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