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考试招生工作实际,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制定了《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委员会,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有关精神,全面有序深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适应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时代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单项改革,以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现就我省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一)合并本科录取批次。根据国家和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关于“逐步减少录取批次”的要求,结合我省高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批次进行适当调整、优化,以进一步扩大考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的选择权,引导高校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步伐,促进高校特色发展,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2018年起,将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设置本科和专科两个录取批次。批次调整合并后,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均设置一个平行志愿组,15个院校志愿数,即院校志愿数设A、B、C、D、E、F、G、H、I、J、K、L、M、N、O 15个,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录取时,本科批次三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等级要求统一调整为2C及以上;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和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本科院校自主招生、重点高校招收贫困
(二)艺术
(三)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2018年起,在“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录取设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本科批次设A、B、C 3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专科批次设A、B、C、D、E、F 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本专科批次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二、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推动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
(一)继续推进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改革。继续实施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省内各高职院校安排本校不低于35%的上年度招生计划,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
(二)深化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改革。一是将“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3”即语文、数学、
(三)深化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招生改革。继续实施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招生办法,并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选择10所左右高职院校,安排其中部分专业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在中考改革试点市开展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市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符合招生学校提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录取条件的考生,即可参加录取。
(四)规范和完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考核、录取办法。一是逐步搭建全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统一报名、
三、扎实推进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专业招生考试改革
(一)音乐术科统考笔试实行机考改革。2018年起,全省音乐术科统考将《乐理》及《视唱练耳》笔试部分改为计算机考试,科目名称为《练耳与乐理》,《视唱练耳》面试部分的考试内容、形式不变。考试大纲及考试模式参见《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大纲》(粤招办普〔2017〕63号)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练耳与乐理在线考试系统(模拟)-考生端操作手册》(详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二)
(三)规范完善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艺术类校考工作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在2017年底出台《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办法》,确保艺术类校考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积极探索
四、积极探索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选拔培养路径
(一)积极规范和推进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工作。今后,省内所有应用型本科高校原则上须安排“专插本”(即本科插班生,下同)招生专业和计划。2018年,适当增加应用型本科高校特别是公办应用型本科高校招收高职院校 “专插本”招生计划。在认真总结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和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协同育人的培养模式试点,创新高校协同育人机制,努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二)探索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报请教育部批准后,2018年起,安排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部分专业进行“中职升本科”的招生改革试点。参加改革试点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在部分应用性强、职业特色明显的专业(如艺术、
五、规范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管理
2018年起,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除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对“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班”等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开展办学合作活动的项目不再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以上项目与本校普通专业按院校代码统一编排招生,招生计划统筹使用。招生录取时,省招生办按院校科类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如院校整体生源充足,但“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班”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使用,按录取原则录取投档考生,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单独编设院校代码的招生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单独编码招生专业。
六、改革高考成绩发布方式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确导向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7〕36号)精神,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加强对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需要阶段性保密信息的管理。2018年起,高考成绩公布时,高考个人成绩只提供给考生本人,不向各地市招办、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查询渠道查询个人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渠道)打印成绩单。
积极稳妥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配套管理措施,是推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是维护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有力举措,是固本强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重要抓手。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高校、中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对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的组织领导,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招生工作管理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制,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改革的宣传引导发动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宣贯和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确保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各项改革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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