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教育厅收到深圳市政府申请设立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8日—10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学校违反有关
有关问题的书面意见请于10月10日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受理部门: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附件:拟考察学校基本情况

备注: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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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7年9月28日—10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学校违反有关
有关问题的书面意见请于10月10日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受理部门: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附件:拟考察学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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