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为逐步推进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将2018年我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称学考)工作安排如下,请根据本安排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长
2018年1月和6月各安排1次学考,考试时间分别是1月6日(星期六)、1月7日(星期日)和6月9日(星期六)。1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
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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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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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 (星期六) |
上午 |
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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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10 |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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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5:00—17:00 |
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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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 (星期日) |
上午 |
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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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10 |
生物、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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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5:00—16:30 |
物理、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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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 (星期六) |
上午 |
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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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10 |
生物、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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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5:00—16:30 |
物理、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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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时间
(一)1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2017年11月13-18日。
(二)6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2018年4月16-25日。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1月考试,接受我省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
(二)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学考。
(三)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员、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教育在校一年级学生。
四、成绩公布和使用
(一)成绩公布。1月考试成绩在2月下旬公布,6月考试成绩在7月上旬公布。
(二)成绩使用。
1.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2.语文、数学、
(1)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主要依据。语文、数学和
(2) 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语文、数学和
3.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由省级教育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学考(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4.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的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2018年学考所取得的成绩,按我省有关规定使用。其他非广东省户籍考生,在我省参加学考取得的成绩如何使用,由其户籍所在地的省招生委员会确定。
请各地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上述安排,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时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学校安排好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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