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学生学业发展意愿,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规择优的工作原则,根据《湖南民族职业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我校顺利完成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转专业审核工作。经学生本人自愿提交申请、转出二级学院资格初审、转入二级学院综合考核评议、招生就业指导处学籍管理部门复核,并报请学校2026年9月9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同意王俊苹等8名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时间:2026年9月9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止。
二、异议反馈公示期间,全校广大师生如对本次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有异议,可采取实名书面递交、电话反馈等方式向学校纪检监察处、招生就业指导处实名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详细说明异议事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注明反馈人姓名、所在学院、班级及有效联系方式。对匿名举报、逾期反馈、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学校将不予受理。学校将对反馈信息严格保密,并对异议情况逐一核查核实。
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招生就业指导处
联系电话:0730-8675266、8850057
三、其他说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将正式确认学生转专业资格,由招生就业指导处统一办理学籍异动、专业分班等后续相关手续,学生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正式转入新专业学习。
公示期间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本次转专业相关事宜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特此公示。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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