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顾第三期《自考速递 | 关于自学考试,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解答(三)》中关于专业选择、考试规则等问题后,本期继续围绕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常见咨询问题,聚焦考生在实际操作中的高频困惑——从考试用品、考试成绩等环节,助大家顺利完成报考。


40.应携带什么文具参加考试?
考生可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马克笔、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等文具。不准携带涂改液、修正带、以及其他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考场。

41.哪些课程考试需要用到马克笔等文具?
目前,我省所有开考课程中只有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课程代码04851)可使用马克笔、彩铅、色粉等绘图工具作答。

42.参加自学考试,应注意哪些着装问题?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时,不得穿背心、拖鞋以及部队、警察、执法等类型的制服进入考点和考场。

43.参加考试忘记在答题纸指定位置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规定文字有什么影响?
考生须进行课程笔迹信息采集,按要求在答题纸指定位置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规定文字。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未进行笔迹采集的课程成绩有效但合格成绩将无法办理省际转考等业务。

44.违规处理文书将如何送达?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决定书将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并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号码发送信息提醒,电子送达系统一经开通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及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收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决定书。考生如对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内容有异议,可在该告知书送达之日起7天内,向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及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逾期视为放弃权利。被处理人如对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该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广东省教育厅或教育部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认可该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公布。

45.对自学考试成绩有异议,如何申请复查?
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46.自学考试是否控制及格率?
自学考试根据相关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规定要求并依据指定的学习教材组织命题,以考生在答卷上反映出的课程学习达到程度进行成绩评定,不设置考试及格率限制。

47.笔试成绩如何评定?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48.实践考核成绩如何评定?
凡是达到考核大纲要求,经成绩评定及格及以上者即为合格。考核成绩评定一般分解成若干项目先按百分制评分,再折算成五个等级为最后成绩。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

49.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如何报考?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我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考生应按相关主考学校公布的实践考核要求报考,如有疑问的,直接向相关主考学校咨询。

50.自学考试实践考核成绩如何查询?
省考办一般在6月、12月中上旬分别集中向考生公布上半年和下半年实践考核成绩。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eeagd.edu.cn/selfec/)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其他途径查询考核成绩。已完成实践考核但未能查询到成绩的考生,请径向相关主考学校咨询。

51.笔试、实践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以补考吗?
笔试、实践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补考,但可以参加下次考试(核)。

52.实践考核成绩评定证明在哪里开具?
实践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考生可联系相关主考学校办理。

53.主考学校退出自学考试后,考生在退出自学考试的原主考学校参加的相应专业实践考核成绩还有效吗?
主考学校如不再承担主考职责或退出主考学校的,已上报省考办的考生相应专业实践考核成绩,该专业的其他主考学校须予认可,但毕业论文(设计)考核除外。

54.网络平台、APP、短信息等推送的各种售卖试题或答案的信息是否可信?
请考生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各种兜售“试题或答案”的诈骗信息,也不要参与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等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讲诚信、守纪律,自觉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正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如有线索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反映,共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 THE END -信息来源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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