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是本科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学校下设经济学院、电商与物流学院、外国语学院、东北亚学院、会计学院、管理学院、文旅与康养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9个二级学院, 目前拥有5个学科门类30 个专业,现有59个微专业面向在校生招生。
一、招生专业
序号 | 学院 | 招生微专业名称 |
1 | 经济学院 | 数字贸易 |
2 | 经济学院 | 跨境电商运营 |
3 | 经济学院 | 银发数智金融 |
4 | 经济学院 | 产业数据管理与决策 |
5 | 经济学院 | 跨境订购贸易 |
6 | 经济学院 | 数字金融 |
7 | 电商与物流学院 | 新媒体运营 |
8 | 电商与物流学院 | 低空物流运营与管理 |
9 | 电商与物流学院 | 智慧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
10 | 电商与物流学院 | 公务员能力与素养 |
11 | 电商与物流学院 | 涉外知识产权 |
12 | 外国语学院 | 跨境电子商务英语 |
13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14 | 外国语学院 | 数字贸易英语 |
15 | 外国语学院 | 国际贸易西班牙语 |
16 | 外国语学院 | 旅游西班牙语 |
17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西班牙语 |
18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德语 |
19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法语 |
20 | 外国语学院 | 智能翻译 |
21 | 外国语学院 | 国际传播英语 |
22 | 东北亚学院 | 财务韩国语 |
23 | 东北亚学院 | 商务韩国语 |
24 | 东北亚学院 | 商务俄语 |
25 | 东北亚学院 | 会计日语 |
26 | 东北亚学院 | 商务日语 |
27 | 会计学院 | 财经数据挖掘与应用 |
28 | 会计学院 | 财务大数据分析 |
29 | 会计学院 | 审计与管理咨询 |
30 | 会计学院 | 法务会计 |
31 | 会计学院 | 云财务管理会计 |
32 | 会计学院 | 智能审计 |
33 | 会计学院 | 企业价值评估 |
34 | 会计学院 | 数据资产评估 |
35 | 管理学院 | 智能数据工程与标注技术 |
36 | 管理学院 | 数智化人力资源管理 |
37 | 管理学院 | 短视频制作与运营 |
38 | 管理学院 | 跨国品牌运营与管理 |
39 | 管理学院 | 物联网与数据智能 |
40 | 管理学院 | 大模型开发与应用 |
41 | 管理学院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42 | 管理学院 | 商业人工智能 |
43 | 管理学院 | 商业数据分析与决策 |
44 | 管理学院 | 数据安全 |
45 | 管理学院 | 数据资源与数据智能 |
46 | 管理学院 | 通信网络技术与应用 |
47 | 管理学院 | 网络与信息安全 |
48 | 管理学院 | 自然语言处理与对话系统开发 |
49 | 文旅与康养学院 | 酒店服务与运营管理 |
50 | 文旅与康养学院 | 数字文旅 |
51 | 文旅与康养学院 | 研学旅游策划 |
52 | 文旅与康养学院 | 智慧康养服务运营 |
53 | 文旅与康养学院 | 药膳健康 |
54 | 文旅与康养学院 | 数字会展 |
55 | 文旅与康养学院 | 国际邮轮管理 |
56 | 艺术学院 | 展览展示设计 |
57 | 艺术学院 | 智能康养设计 |
58 | 艺术学院 | 商业创意设计 |
59 | 艺术学院 | 影像设计与传播 |
各微专业详细介绍请查看附件2对应的微专业培养方案。
二、招生范围及报名
(一)招生范围
2024 级、2025级四年制全校各专业本科生。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奋好学。
2.主修专业学有余力。
3.学生每次只能申报 1 个微专业,在校期间最多可以修读 2个微专业,前一个微专业修读完毕后方可报名修读下一个微专业。
4.符合微专业开设学院的其他要求。
(三)报名程序
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学生应详细阅读并填写报名表格,并按要求提交至主修专业所在学院。
三、资格审查与录取
报名结束后,由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后提交至教务部备案,录取结果将由教务部发布。
四、课程修读与学位授予
(一)修读方式
1.微专业课程全部为必修课,适当设定实践课程学分。微专业课程修读由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具体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由专业自行决定,但不得违反学校课程修读相关规定。
2.学生修读微专业,原则上不得随意中途退读,如修读确有困难而需退读的,由学生本人填写微专业退读申请表,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同意,教务部审批通过后方可退读。学生退出微专业学习后, 已取得课程学分参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微专业课程考核、成绩记载与主修专业一致,学习成绩记入个人成绩单。学生必须遵守学校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教学环节,且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学分。
4.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及格的,不影响评奖评优、主修专业成绩、学分绩点计算和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二)修读年限
微专业基本学制为 1 年,学生可在主修专业未毕业前继续修读,微专业须在主修专业修读年限内完成。对于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但未达到微专业结业要求的,不允许继续修读微专业, 已取得学分参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结业条件
修完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微专业结业证书。
五、激励政策
1.完成微专业学习后,学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认证。


2.已修微专业课程可全部替代主修专业专业任选课程,其他课程根据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情况,经过学校审批,可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
3.获得微专业结业证书的,可申请用该结业证书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2 学分),具体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六、收费政策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完全学分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教发[2020]35 号)要求,学校从 2021 级新生开始实行完全学分制,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微专业仅缴纳学分学费,不收取专业学费。学分学费标准为 200 元/学分,每学期按实际所修课程学分计收。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顺乐街 33 号
邮编:116052
咨询电话:
学院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经济学院 | 刘志鹏,0411-86208778 |
电商与物流学院 | 纪诗诺,0411-86201339 |
外国语学院 | 辛欣,0411-86208213 |
东北亚学院 | 刘鹏,0411-86201506 |
会计学院 | 房静,0411-86208772 |
管理学院 | 王欢,0411-86208778 |
文旅与康养学院 | 孙吉亚,0411-86201163 |
艺术学院 | 鞠旻琛,0411-86187063 |
教务部招生中心:0411-86208758
教务部教学管理中心:0411-86208771
教务部
202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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