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单独招收台湾学生简章》内容和要求,发布第二批招收事项通知。
1.按学校最新招生专业目录,单独招收台湾学生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类别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理工类 |
2 | 车辆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3 | 智能制造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4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6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7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理工类 |
8 | 电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9 | 通信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10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11 |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 四年 | 理工类 |
12 | 土木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13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14 | 智能建造 | 四年 | 理工类 |
15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16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17 | 环境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18 | 资源化学 | 四年 | 理工类 |
19 | 交通运输 | 四年 | 理工类 |
20 | 智慧交通 | 四年 | 理工类 |
2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理工类 |
22 | 软件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23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四年 | 理工类 |
24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四年 | 理工类 |
25 | 网络空间安全 | 四年 | 理工类 |
26 | 人工智能 | 四年 | 理工类 |
27 | 工业设计 | 四年 | 理工类 |
28 | 智慧海洋技术 | 四年 | 理工类 |
29 | 海洋机器人 | 四年 | 理工类 |
30 | 测绘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31 | 金融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32 | 数字经济 | 四年 | 理工类 |
33 | 建筑学 | 五年 | 文理兼收 |
34 | 城乡规划 | 四年 | 文理兼收 |
35 | 风景园林 | 四年 | 文理兼收 |
36 |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 四年 | 文理兼收 |
37 | 工程管理 | 四年 | 文理兼收 |
38 | 工程造价 | 四年 | 文理兼收 |
39 | 工业工程 | 四年 | 文理兼收 |
40 | 会计学 | 四年 | 文理兼收 |
41 | 审计学 | 四年 | 文理兼收 |
42 | 英语 | 四年 | 文理兼收 |
43 | 翻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44 | 网络与新媒体 | 四年 | 文理兼收 |
45 | 法学 | 四年 | 文理兼收 |
46 | 知识产权 | 四年 | 文理兼收 |
47 | 物流管理 | 四年 | 文理兼收 |
48 | 电子商务 | 四年 | 文理兼收 |
49 | 工商管理 | 四年 | 文理兼收 |
5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四年 | 文理兼收 |
51 | 公共事业管理 | 四年 | 文史类 |
52 | 汉语言文学 | 四年 | 文史类 |
53 | 新闻学 | 四年 | 文史类 |
54 | 环境设计 | 四年 | 艺考类 |
55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艺考类 |
56 | 产品设计 | 四年 | 艺考类 |
57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艺考类 |
若有变动以学校最新招生专业为准。
2.招生人数视报考生源情况而定,学生第一学年在鼓山校区就读,从第二学年起(或根据学制,后三年/四年)在旗山校区完成后续课程学习。
3.申请时间: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8日。
4.报名条件:(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品行端正,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身体健康。
5.申请材料: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按照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报送相关申请材料,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
以下材料请于2026年7月8日前发送至学校港澳台办电子邮箱fjutio@fjut.edu.cn,邮件统一用“考生姓名+单独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命名。
(1)《入学申请表》(附件1)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个人证件照片。
6.考核及录取
(1)将安排线下考试,含笔试(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面试、专业考试。笔试内容和要求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理科、文科)考试大纲(第4 版)》。
(2)学校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并寄送《录取通知书》。合格的名单将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
7.入学及复查
(1)新生报到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他专业。
8.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若发生违反国家、学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情况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9.其他:未见事宜请遵照《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单独招收台湾学生简章》执行。
10.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
学校网址:https://www.fjut.edu.cn
学校港澳台办公室0591-22863030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址:https://join.fjut.edu.cn
学校港澳台办邮箱:fjutio@f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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