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培养复合型人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6年学校继续开展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二学士学位的报考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或2023—202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版)”进行查询。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共24个,计划招生890人(走读),专业计划见下表。
序号 | 学院 | 计划招收专业 | 学制 (年) | 学费 (元/学年) | 报考条件 | 计划招收 人数(人) |
1 | 土建 | 土木工程 | 2 | 5220 | 工学(不含土木类)、理学(不含心理学类)、管理学(限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800 (仅招收华东交通大学应届毕业生) |
2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2 | 5220 | 工学(不含土木类)、理学(不含心理学类) | ||
3 | 机电 | 车辆工程(轨道车辆及动车组方向) | 2 | 4940 | 工学(机械类除外)、理学(不含心理学类) | |
4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 | 4940 | 工学(机械类除外)、理学(不含心理学类) | ||
5 | 电气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 | 5220 | 工学(电气类除外) | |
6 | 自动化 | 2 | 5220 | 工学(自动化类除外) | ||
7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2 | 5220 | 工学(土木类除外) | ||
8 | 电子信息工程 | 2 | 5220 | 工学(电子信息类除外) | ||
9 | 经管 | 经济统计学 | 2 | 4660 | 经济学类以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 |
10 | 会计学 | 2 | 4660 | 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工商管理类除外) | ||
11 | 人力资源管理 | 2 | 4660 | 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工商管理类除外) | ||
12 | 金融学 | 2 | 4660 | 经济学(金融学类除外)、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 | ||
1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4660 | 经济学(经济与贸易类除外)、管理学、法学(仅限政治学类)、理学、工学 | ||
14 | 外语 | 翻译 | 2 | 4660 | 外国语言文学类以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 |
15 | 英语 | 2 | 4660 | 外国语言文学类以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 ||
16 | 人文 | 法学 | 2 | 4660 | 法学类以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 |
17 | 汉语言文学 | 2 | 4380 | 中国语言文学类以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 ||
18 | 公共事业管理 | 2 | 4660 | 公共管理类以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 ||
19 | 信工 | 通信工程 | 2 | 5220 | 工学(电子信息类除外)、理学 | |
2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5220 | 计算机类以外专业,且有良好的数学基础,本科期间修读过C/C++程序设计语言、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及应用、计算机网络等课程 | ||
21 | 软件工程 | 2 | 10000 | 计算机类以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 ||
22 | 交通 | 测绘工程 | 2 | 5220 | 工学(不含测绘类)、理学(不含心理学类)、管理学(限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
23 | 物流管理 | 2 | 4660 | 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物流管理与工程类除外) | ||
24 | 材料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2 | 4940 | 理学(不含心理学类)、工学(机械类除外) | |
1 | 人文 | 法学 | 2 | 4660 | 法学类以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 90 (外校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
2 | 汉语言文学 | 2 | 4380 | 中国语言文学类以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 ||
3 | 公共事业管理 | 2 | 4660 | 公共管理类以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
说明:
1.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部分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至2026年7月5日23:59。
(二)报名方式
1.华东交通大学应届毕业生
学生准备材料,在截止日期前交至所在学院学工办,由学工办汇总交至招就处。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
(3)本科期间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等相关成绩,研究成果、奖学金、竞赛获奖、荣誉称号及学生工作、社会工作等经历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4)学院报名汇总表。
2.非华东交通大学应届毕业生
(1)考生通过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登记,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考生须上传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科期间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来不及办可以后面补发);
3学籍验证报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科期间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等相关成绩,研究成果、奖学金、竞赛获奖、荣誉称号及学生工作、社会工作等经历的佐证材料扫描件。
资格审查贯穿录取全过程。请各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报考,真实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报考信息及材料有误、漏项、虚假等情况导致报考失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
报名截止后,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审核。
(二)考核
1.华东交通大学应届毕业生
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考核推荐,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考核事宜将由学院负责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非华东交通大学应届毕业生
对于通过初审的学生,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进行现场复试选拔。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考核事宜将在人文学院官网公布(http://rwxy.ecjtu.edu.cn)。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考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内容包含综合素质、专业素质。
(1)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政治态度、思想政治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专业兴趣和理论素养等。考生根据本项考核内容,需准备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五分钟。面试形式为考生抽取试题,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提问并根据个人表现打分。(采用面试,满分100分)
(2)专业素质: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采用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招生专业 | 笔试内容 | 参考书目 |
法学 | 法律专业基础 | 《民法学》第二版(上下册),《民法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 |
汉语言文学 | 汉语言文学基础 | 《现代汉语》(增订第七版)(上、下册),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4. |
公共事业管理 | 公共管理基础 | 《公共管理学》(第三版),黎民等,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 |
考核成绩=综合素质成绩×50%+专业素质成绩×50%。
(三)录取
1.学校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考核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素质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在招生就业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入学
1.被录取的考生应按录取通知书上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因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三天内向学校说明。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管理。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
2.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3.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6.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参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在校期间不能转专业,在学生资助、收费、奖励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保障与监督
1.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学院负责具体考核。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将全过程接受驻校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八、其他
1.各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工作,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录取全过程。如发现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将取消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2.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本招生简章由华东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91-87046576
驻校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791-87046333
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zjc.ecjtu.edu.cn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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