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大学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了第二学士学位面试工作实施方案。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等证件原件按照要求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实施方案。
联系电话:0535-6902653(学校招生录取咨询电话)
0535-6902975(法学院法学专业咨询电话)
0535-6902401(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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