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榆林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知农爱农兴农强农的新型人才,引导和鼓励更多优秀青年投身乡村全面振兴,突出解决基层农技人才不足短板,充分发挥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榆林大学与榆林市联合实施“定向就业公费农科生”培养计划。
一、报考条件
“定向就业公费农科生”计划面向陕西省生源招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报考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三农”事业,毕业后志愿到榆林市各县市区乡镇农牧综合服务站工作。
2.报考公费农科生的考生自愿签订《榆林大学公费农科生培养协议书》,并履行协议承诺。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公费农科生不招色盲考生。
4.考生应参加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考统考,高考总分达到陕西省本科录取控制线。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三、录取原则
1.公费农科生通过高考选拔,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公费农科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根据陕西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我校以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对于专业组内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专业相关限制等情况调剂到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省同分排位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2.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在校期间优惠政策
在修读年限内免除学费;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者可享受学校其他非义务教育性奖学金。
五、履约就业
1.考生被录取后,必须与榆林市农业农村局或榆林市畜牧兽医局、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大学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2.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毕业后在定向就业的乡镇农牧综合服务站连续工作不少于五年;在培养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3.对违约者,按规定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六、附则
1.公费农科生的招生录取及后续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2.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未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简章由榆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崇文路51号
邮编:719000
咨询电话:0912-3896517
学校网址:https://www.yuli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gw.yulinu.edu.cn/
编辑:张慧茹
初审:马雪琳复审:王金鹏终审:冯彩虹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