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技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代码(国标):13561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校概况
新疆科技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坐落在素有“塞外明珠·山水梨城”之称的新疆库尔勒市。学校坚持“特色、开放、包容、求实、创新”办学理念,紧贴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着力打造财经类、工科类、医学类“三大主干学科专业群”,深化“优文科、扩工科、兴医科”建设,形成“工管结合、医管结合、医工结合”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学科专业布局。
学校始建于2002年,建校20多年来,连续培养了20届本科毕业生,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大批高素质人才。目前,全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7万余人,专任教师800名,其中正高级职称66名,副高级职称63名,中级职称469名,97.62%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学校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838.29亩,建筑面积55.79万平方米,其中:金河校区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占地面积1986.45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鸿雁校区位于库尔勒市鸿雁新区北京路89号,占地面积851.84亩,建筑面积34.79万平方米。
学校现已开设会计学、工程审计、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纺织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护理学、人工智能、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40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拥有会计学、财务管理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会计学》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金融学》《电子商务运营实践》等7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学校紧紧围绕国家及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不断推进教学科研平台建设,现有南疆数字经济与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产教融合与新商科发展研究中心、数智化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化工与纺织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数智技术协同创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所、功能纤维材料研究中心、马兰精神教育与研究中心等校级科研平台。
学校设有会计学院、经济学院、文法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石油化工学院、纺织与材料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医学院、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理学院、体育教学研究部、继续教育学院15个教学机构,设有22个党政管理及教辅机构,是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联盟骨干单位,与300余家单位广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新疆科技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办学定位,推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大学,努力培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6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待上级下达后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三、培养方式
2026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被录取的考生统一转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按学校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日常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工作由培养各二级学院负责。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6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在新疆(含兵团)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报考前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记录;
3.修完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4.2026年8月底前可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免试入学和加分录取政策、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等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26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招生专业学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执行。
住宿费收取标准:6人间,800元·生/学年。
六、入学政策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招生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招生学校应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xx专业本科学习”。学生达到招生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由招生学校授予相应学位。
七、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校2026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本校专升本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新疆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简章自公布之日开始施行。新疆科技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时,以本简章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四)本简章解释权属新疆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新疆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地址:
金河校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
鸿雁校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鸿雁新区北京路89号
新疆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老师、蒋老师
咨询电话:0996-8663107、8663108
招生监督电话:0996-8612388
邮政编码:841000
新疆科技学院教务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996-8663113
学校网址:https://www.xjust.edu.cn/
邮箱:xjkjx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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