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招生工作已正式启动,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湖北师范大学!
为保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我校就2026年招生工作声明如下:
01
第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与湖北省教育厅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三十个不得”等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对招生的全程、全员监督,对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公平公正。
如发现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中有违规招生、虚假招生等情况可通过电话:0714-6573766向学校纪委反映。
02
第二条
学校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湖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个人进行招生宣传或录取工作。对于冒用我校名义从事虚假招生、诈骗钱财等违法行为的个人或机构,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03
第三条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均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录取进程,按照省级招办投档、院校阅档、拟录取公示和录检审核等录取程序进行,最终录取名单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不存在“降分录取”、“自主招生”、“计划外招生”、“私下补录”、“与其他机构合作招收内部生”等各种违规情况。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谣言或虚假承诺,谨防招生诈骗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04
第四条
有关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及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获得:
招生咨询电话:
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6579901、6579902
招生信息网:
https://zhinengdayi.com/hbnu
学校官网:
https://www.hbn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
湖北师范大学、湖师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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