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专业调整基本原则
专业调整转出人数不设限,可接收人数由各学院根据专业情况和教学条件合理确定。
第二章专业调整资格、要求及安排
第二条专业调整资格
(一)经高考被我校录取且目前在校学习的全日制大一、大二学生,在申请专业调整时点,无未通过科目者;
(二)品行良好,无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三)身体条件符合所转入专业学习要求者;
(四)正常退役复学学生直接获得专业调整资格,且不占正常专业调整名额。学生参军中途退役,参照普通学生相关条款执行;正常退役复学学生原在校期间成绩不及格科目数量超过其已修科目数量1/3的,不执行本条款。
第三条专业调整要求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时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专升本、对口升学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等)不能进行专业调整。
第四条专业调整安排
(一)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专业调整。大一的专业调整工作在春季学期实施;大二的专业调整工作在秋季学期实施。
(二)学生退役复学后一周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吉林工商学院退役复学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将申请表、成绩单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交至教务处审核,专业调整仅限1次。
第三章专业调整程序
第五条专业调整程序
(一)公布可接收学生数。各学院依据专业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及学生就业等情况,上报本学院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的计划数,经教务处核准,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教务处公布各专业可接收学生数。
(二)组别及考试科目。学校按授予学位类别设置四个专业调整组,即经济学组、管理学组、工学组、文学与艺术学组(具体分组及各组考试科目、参考书目见附件)。学生在报名时可选择任一组的3个专业,不可跨组选择专业。
(三)专业调整申请。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向所在学院提出专业调整申请并填写《吉林工商学院专业调整申请表》。所在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汇总上报教务处。全校专业调整申请数据由教务处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考试及学生最终成绩确定。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业调整考试,各学院具体落实。学生最终成绩=已修全部课程平均分*30%+专业调整考试成绩*70%。最终成绩汇总数据由教务处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录取。公示期满后,按照“最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分别按照经济学组、管理学组、工学组、文学与艺术学组对学生最终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依次安排学生专业。安排专业时从学生第一个专业志愿开始检索,若第一志愿满额,则依次检索后续志愿,直至成功录取或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如所有志愿都未录取,则取消该生本次专业调整资格。
(六)初步确定录取名单后,教务处组织各学院进行录取确认,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七)教务处将经公示无异议的专业调整录取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八)学校公布专业调整正式文件,各部门(学院)处理专业调整相关事宜。
(九)满足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退役复学学生直接录取。
第六条转到新专业2周内,学生如对转入专业不满意,可申请转回原专业,仅限1次,且转回后不得再次申请专业调整。
第四章学业成绩及档案管理
第七条学校公布专业调整正式文件后,学生应在1周内办理相关手续、缴纳学费差额,注册进入新专业学习。
第八条专业调整学生学籍变动及电子注册上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完成;其他档案材料由转出学院在两周内移交给转入学院,并履行交接手续;学生公寓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各教学学院协助完成。
第九条专业调整的学生需按照调整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在原专业所获得的学分符合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需经转入学院确认后由教务处认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专业调整工作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学校纪委受理相关举报。
第十一条在专业调整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学生,一经认定立即取消专业调整资格,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在专业调整工作中,学校相关人员如有需回避情形的,参照《吉林工商学院领导人员回避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专业调整学生的学费标准按调整后专业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制定出台的其他办法如与本办法有冲突,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2026级及以后学生,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专业调整分组情况及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第一组:经济学组;考试科目:《经济学原理》。参考书目:《西方经济学》(精要本-第三版),西方经济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保险学
(二)财政学
(三)金融科技
(四)金融学
(五)税收学
(六)投资学
(七)电子商务
(八)国际经济与贸易
(九)经济学
第二组:管理学组;考试科目:《管理学原理》。参考书目:《管理学》(2019年1月第一版),《管理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财务管理
(二)会计学
(三)审计学
(四)市场营销
(五)物流管理
(六)资产评估
(七)工商管理
(八)人力资源管理
(九)酒店管理
(十)旅游管理
第三组:工学组;考试科目:《数学》。参考书目:《高等数学》(第八版 上册),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电子信息工程
(二)通信工程
(三)人工智能
(四)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五)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六)物联网工程
(七)机械电子工程
(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九)粮食工程
(十)烹饪与营养教育
(十一)生物工程
(十二)食品科学与工程
(十三)食品质量与安全
(十四)饲料工程
(十五)现代粮食工程技术(职业本科)
第四组:文学与艺术学组;考试科目:《大学语文》。参考书目:《大学语文》(第四版),陈洪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应用文写作》(第2版),孙发禄、徐景宏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一)动画
(二)广告学
(三)网络与新媒体
(四)日语
(五)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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