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西医临床医学(韩济生班)本科阶段人才培养管理,提升高层次中西医结合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西医临床医学(韩济生班)实施五年本科教育及四年博士研究生教育两个阶段一体化培养,分阶段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第三条本科阶段为每位学生配备“师承导师”与“科研导师”指导科研与临床实践;实施荣誉班主任+名誉班主任+学业班主任“三个班主任”制度,全程全方位指导学生学业。
第四条中西医临床医学(韩济生班)本科阶段学籍管理按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考试不及格或重修、补考记录,且本科阶段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80分(百分制);
3.通过全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二级);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5.本科阶段须取得以下成果之一:①主持一项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②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科技核心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五条学校对中西医临床医学(韩济生班)学生本科阶段学业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建立常态化学业预警机制。每学期期末后,以中西医临床医学(韩济生班)同年级在校生为统计范围,培养方案规定的当学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排名末位且低于80分的,由所在学院向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学业预警通知书》,同步开展学业约谈,指导学生制定个性化学业提升计划,明确学业改进目标与时限,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 中西医临床医学(韩济生班)学生本科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出本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转入同年级中西医临床医学普通本科班。
1.不符合本规定第四条;
2.学生在本科阶段必修课程连续两个学期的学期平均学分绩排名末位且低于80分;
3.学生自愿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按本博一体化人才培养。
第七条中西医临床医学(韩济生班)转段工作按以下程序执行:
1.按照当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政策,学生所在学院对照本规定,完成学生转段资格初审,公示初审合格名单后,报学校教务处复核。
2.学校将复核通过的学生纳入当年推免生招生录取程序,完成直接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复试与拟录取工作。复核不通过及自愿放弃转段资格的学生纳入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程序。
第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会同中西医结合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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