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艺术学院本科招生计划为135人,本科招生专业包括
所有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不组织专业校考,采用招生省份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一)
1.
仅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西洋打击乐(仅招马林巴或小军鼓)、钢琴、二胡、琵琶、中阮、竹笛、笙。
(1)计划招生56人。
(2)招生省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
2.
仅招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1)计划招生35人。
(2)招生省份: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
(二)舞蹈
1.计划招生44人。
2.招生省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
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招生省份 | 科类 | 舞蹈 | 合计 | |||
浙江 | —— | —— | —— | 4 | —— | 4 |
江西 | —— | —— | —— | 4 | 6 | 10 |
山东 | —— | 长号 | 1 | 4 | 7 | 19 |
双簧管 | 1 | |||||
大管 | 1 | |||||
小提琴 | 2 | |||||
大提琴 | 1 | |||||
二胡 | 1 | |||||
琵琶 | 1 | |||||
河南 | 首选历史 | 小号 | 1 | 4 | 7 | 18 |
长号 | 1 | |||||
大管 | 2 | |||||
小提琴 | 2 | |||||
首选物理 | 长号 | 1 | ||||
湖南 | —— | 长笛 | 1 | 5 | 7 | 17 |
大提琴 | 1 | |||||
中提琴 | 1 | |||||
低音提琴 | 1 | |||||
琵琶 | 1 | |||||
广东 | —— | 小号 | 2 | 8 | 7 | 45 |
圆号 | 1 | |||||
大号 | 1 | |||||
长笛 | 1 | |||||
单簧管 | 3 | |||||
双簧管 | 3 | |||||
西洋打击乐 | 3 | |||||
小提琴 | 2 | |||||
中提琴 | 2 | |||||
大提琴 | 1 | |||||
低音提琴 | 1 | |||||
竖琴 | 1 | |||||
钢琴 | 2 | |||||
二胡 | 2 | |||||
琵琶 | 2 | |||||
竹笛 | 1 | |||||
笙 | 1 | |||||
中阮 | 1 | |||||
海南 | —— | —— | —— | —— | 5 | 5 |
重庆 | —— | —— | —— | 3 | 5 | 8 |
四川 | —— | 圆号 | 2 | 3 | —— | 9 |
长笛 | 1 | |||||
小提琴 | 1 | |||||
中提琴 | 1 | |||||
大提琴 | 1 | |||||
注:表中未列数字的省(市、区)2026年该专业暂不招生。各省最终招生计划与专业要求以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高考生源省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报考要求。
(二)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其中
三、录取原则
在
(一)报考
报考器乐类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
报考声乐类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
(二)报考舞蹈
四、学费
我校非理论类艺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具体以学校信息公开为准。
五、监督机制
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若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简章由
六、联系方式
(一)
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官方微信:
(二)
电话:020-81182338
传真:020-81182338
网址:http://www2.scut.edu.cn/art/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
官方微信:
(三)监督电话
招生办公室:020-87110126
监督举报电话:020-87113479(仅受理招生违纪问题举报)
2026年4月21日
附件:学校、学院及专业情况简介
艺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位于大学城校区,下设
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艺术造诣深厚、潜心教书育人的
学院目前拥有教育部颁发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坚持“以原创作品为引擎,带动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办学思路,形成鲜明办学特色,先后创作演出《先行者—孙中山》《秦粤时空》《美丽中国》《我的家 我的国》《粤韵新声 听见广东》《刑场上的婚礼(歌剧)》《潮涌珠江》《山河诗英雄魂》等多部艺术作品,在业界产生持续、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参加了《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文艺晚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伟大征程》等国家重大演出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学生多次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
学院始终坚守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立德树人,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艺术人才。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如果专业课、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跨院系修读其他专业课程,达到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成绩优秀毕业生可获保送研究生资格。多年来,学院为国家特别是华南地区输送了大批优秀艺术人才,毕业生在专业艺术团体、教育系统、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相关领域广泛就业,得到用人单位高度好评。
艺术学院目前设有2个本科专业,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全日制本科4年:
一、
1.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演奏人才与创作型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演奏技巧。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系统、演出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广泛就业。
2.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声乐
二、舞蹈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舞蹈艺术人才,培养能够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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