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推动我省考试招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精神与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含承担相应职责的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卫生防疫、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市各高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统筹谋划,切实履职尽责,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
(二)强化应急处突。各市各高校要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强化态势感知,针对考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应急演练,持续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水平。高考及招生录取期间,各市要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处置各类涉考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市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并报告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做好舆情应对。高考及录取期间,各市各校要高度重视各类涉考涉招信息,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消除负面影响,避免引发舆情事件。一旦发生重大舆情事件,要迅速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快速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
二、树立底线思维,保障考试安全
(一)健全考试安全体系。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等全流程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考点考场管理,严把考试入口关,加强考务
(二)强化招生
三、推进综合评价,深化高考改革
(一)深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科学安排招生计划,省属高校招生计划要向理工农医类倾斜。积极争取跨省投放我省的计划,并向我省经济社会急需专业倾斜。各市要坚持协同联动,进一步深化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构建贯穿高中全过程的指导体系,指导中学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引导学生结合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优势,科学选科选考,不得组织学生提前选科。高校要加强与中学的育人衔接,对学生加强发展指导,帮助学生提前认识学科专业和科技前沿,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
(二)改进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继续实施强基计划,优化完善综合评价招生,完善艺术、
(三)优化职教高考制度。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建立符合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规范中高职贯通培养转段工作,改进学生转段办法,明确转段标准、转段程序等,自2029年起,学生应参加由省级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要求。高职院校要严格规范自身办学行为,严禁以“预科班”“跟读”等名义提前招揽生源,切实维护招考工作秩序。
(四)持续深化考试内容形式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试题,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加强教考衔接,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引导学生融会贯通、灵活运用。继续改进命题工作,优化试题呈现方式和素材选取,浸润人文元素,融入科技前沿,加强项目式、探究式真实情境问题设计,突出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考查,选拔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
(五)强化考试招生条件保障。各市各校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综合改革保障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31号)要求,强化考试招生保障工作,明确市、县两级政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改革合力。要持续加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标准化考点的升级与改造,推动考试招生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四、规范专项招生,确保高考公平
(一)做好各类专项招生工作。继续做好“高校专项”“地方专项”“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优化招生录取办法,推动政策更加精准。严格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实施区域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有关市教育局负责考生资格复核工作。各有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程序,明确责任人,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和身份的核查力度,严防报考资格造假,切实把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往年放弃入学的相关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凡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除户籍条件外其他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阶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要结合户籍制度改革以及居住证制度实施情况,进一步简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的报考程序、材料,为考生报考提供便利。
(三)严厉治理和打击“高考移民”行为。各市要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严查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要规范高中招生和办学行为,严格高中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违规招生、违规借读等行为。要会同公安等部门,严肃查处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问题,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秩序。
五、强化信息公开,推进“阳光招生”
(一)完善招生监督制约机制。各高校要加强党对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校内招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要建立校内“大监督”协同工作机制,明确
(二)认真制定高校招生章程。各高校要扎实做好招生章程编制工作,经省教育厅集中核定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本校网站分别发布。民办高校发布的2026年招生简章和
(三)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公示。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强化特殊类型招生和高考加分考生的公示。加强对高校强基计划、保送生、艺术
六、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平稳有序
(一)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各高校须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和教育部批准(备案)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范整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以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建立完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办法,进一步优
(二)严格招生工作秩序。各市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各市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会同
(三)严格入学资格审查。继续坚持报到后全面复查和进行相关科目文化
(四)严厉查处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
七、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严格落实高考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做好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温馨提示、答疑释惑等服务工作。加强高考成绩信息管理,不得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录取率”等,倡导科学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进一步引导扭转功利化、短视化倾向。严禁各市各校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
(二)优化志愿填报咨询服务。积极推进“阳光志愿”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加强部省相关招生信息共建共享和
(三)加强
(四)继续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加强对考生的人文关怀,考试期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治安、出行、食宿、医疗卫生、噪音治理等多方面综合服务保障,营造暖心舒心良好氛围。要继续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营造积极健康、温馨和谐的考试招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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