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做好我校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地点:
1.长安校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
2.园丁校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园丁路10号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等专科教育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身体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和准考证获取
(一)报名方式
报考我校的考生,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二)退役士兵资格条件申报
申请享受免文化综合
(三)准考证获取
准考证打印及领取以官网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我校单独招生计划1700人。其中普通高考考生(含社会考生)招生计划1500人,对口招生考生招生计划200人。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单独考试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第六章 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考试办法
(一)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
1.普通高考考生(含社会考生、退役士兵):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直接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
2.对口招生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
3. 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
(二)职业技能
1.普通高考考生(含社会考生、退役士兵),职业技能
2.对口招生考生,参加职业技能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6年4月26-30日。
考试地点:长安校区教学楼。
(四)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
第十七条 成绩折算及赋分
普通高考考生有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折算为百分制,总分300分。分数折算原则为:
高中生文化素质
折算办法如下:
学业水平
学业水平
对口招生考生和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考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以实际考试成绩为准。
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
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申请免试入学考生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详见附件2),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于4月3日上午12:00前将免试考生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到我校长安校区行政楼一楼招生办公室158室查验登记。
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及资料上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审核,备案通过后,将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免试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九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凡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按照考生类别和申请专业优先录取,占用本类别录取专业招生计划。
3.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根据不同类别、不同专业报考情况,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招生计划。
5.考试过程中出现缺考、作弊或者严重违规现象,一律取消相应
(二)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录取成绩,按照普通高考考生(含社会考生、退役士兵)和对口招生考生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控制线以上考生采取“专业清”录取模式。即“专业优先”的方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有总分相同的考生,则按照文化素质
2.我校单招招生专业分为3大类:普通类、
如考生所有志愿均未满足需要进行专业调剂时,
3.各专业招生均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
4.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退役士兵考生高职单招录取考生须将档案转至录取高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
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的通知书,随普通专科录取考生同时发放。
(四)身体条件
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五)公示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 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纪委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375--7255509。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及待遇
第二十一条 学校2026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理工类:4200元/年,文科类:37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8人间400元/生/年。
第二十二条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相互补充的奖励和资助体系,激励广大学生勤学进取的同时,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学校奖学金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400元/生/年三档。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400元/生/年,3700元/生/年,3000元/生/年三档。学校积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以劳动所得补贴生活费用,勤工助学补助标准为300元/生/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缓解经济压力,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向学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在校就读期间,如遇突发性家庭重大变故,造成经济困难,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补助标准500-2000元。另外,国家对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
第二十三条 待遇
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其待遇与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社会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提醒报考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
联系电话:0375-7066077 7066088
学校网址:http://www.pdszy.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pdszy.edu.cn/
附件:
1.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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