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2026年度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入学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3.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4. 下列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 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需提交材料:
(1)《服兵役教育资助申请流程单》(学校官网下载);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通过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4)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对应年份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 申请退役复学或入学学费减免需提交材料:
(1)《服兵役教育资助申请流程单》(班级群下载);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通过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3)退役证书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相关学生知晓并申请,于2026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资助科(可邮寄)。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773-3661087
联系邮箱:413268896@qq.com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 招生处
2026年3月25日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