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及兵团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在河南省开展普通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有关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昆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4828,招生代号:7480
第六条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及学制:专科,3年
第八条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昆玉市长安街269号
第九条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昆玉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专科(高职)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昆玉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条学校简介:昆玉职业技术学院是2023年4 月获批设立的全日制公办职业院校,秉承“立足兵团、服务新疆、辐射西部”的办学宗旨,以建设“万人规模” 高水平职业院校为发展定位,专注培养区域产业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企业精准招才、高效引智的优选合作院校,更是广大青年学子成长成才的理想园地。
学院硬件设施实力雄厚,规划总占地 800 余亩,规划总投资 14 亿元,规划建筑面积 30 万平方米。具有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及完备的实训设施。涵盖教学楼、实训室、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室内体育馆、室外标准运动场等,全面实现智慧校园建设,为教学实训与师生生活提供坚实保障。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兵团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2026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纪委监督申诉电话:0903-7827367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
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河南省教育厅“普通高考”)报名,且必须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
第十四条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二)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
(三)所有招生专业均无选考科目要求。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2026年学院在河南省单独考试招生专业21个,计划26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依据报考生源情况,专业招生计划可进行适当调整。单独考试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十六条报名方式: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未举办任何单招培训班,从未承诺任何“包过”“包录取”等不实信息,任何与之相关的招生宣传信息均非学校官方行为,请考生及家长仔细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第十七条考生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确认成功后,请于4月24日登录学校官网(https://www.btkyzy.edu.cn)查看考试方案及报考专业(以考生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作为报考专业),并于4月25日前根据考试方案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七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八条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内容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不另行组考,具体赋分办法如下: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线下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总分为300分。
3.考试当天,考生须依次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在保卫人员指引下,有序进入考场并按指定位置入座。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有序离开考场、校园,具体考场以考生本人单招准考证为准。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录取说明
(一)成绩核算: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二)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二)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录昆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btkyzy.edu.cn)查询拟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放弃录取申请书,学院一旦收到考生的放弃申请书,该申请将不可撤销,请考生在提交前务必谨慎考虑,具体要求见我校官网。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二十二条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八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三条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三)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五)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1.收费标准学费:3300元/年/生,住宿费800元/年/生(6人间)。
2.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自身实际,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还开辟了“绿色通道”,即学生根据家 庭经济实际状况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勤工俭学”等。
第十章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昆玉市长安街269号
邮编:848116
招生咨询电话:0903-7820358
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btkyzy.edu.cn
微信公众号:昆玉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昆玉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昆玉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招生就业科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终审:Admin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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