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中职毕业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
第三条 根据《202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以注销。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校代码:1223
学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9号
1.学校概况。
2.校园环境。校园建筑采用新古典主义风格,赭红与米褐的外墙搭配沉稳雅致,校园整体建筑入选2016-2017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设备设施精良,运动场、体育馆、健身房、餐厅、超市等生活设施完备,数字化校园凸显时尚便捷。学生公寓全部安装空调,宽敞明亮,上床位下学习位,优越的住宿条件,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3.实习实训。学校注重强
4.技能竞赛。学校积极推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育人模式。国赛上,学校不仅连续十二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18个赛项的比赛,还在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中承办两个赛项;世赛上,学校承办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智能制造”单元3个赛项的比赛成为承办赛项最多的院校。学校学生在各级各类赛项中摘金夺银揽铜,近百名学生保送本科,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赞誉,充分展示了学校的办学实力和水平。
5.对外交流。做强鲁班工坊,共建“一带一路”,自2017年起,学校先后在亚欧非三大洲建立3个鲁班工坊,入选全国首批鲁班工坊
6.校园文化。学校注重学生人文素质和职业素养的培育,构建“五育并举”育人格局,设置数控社团、金融研习社、篮球社团、射箭社团、轮滑社团等学生社团60余个,涉及专业拓展、思政教育、公益服务、文化体育等多个门类,结合自身专业特点每年举办技能节、体育节、文化艺术节,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学校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乡村振兴活动,践行高校服务社会的担当和使命,培养了学生的社会实践、沟通和交流能力,提升了学生感恩社会、奉献社会的意识。
7.订单培养。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促进职业教育蓬勃发展,学校秉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依托“
8.就业前景。学校毕业生就业于现代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港口等重点领域。学校牵头成立了京津冀航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与蒂森电梯、北京奔驰、亮捷航空等知名企业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与天地伟业共建产学研用“四位一体”实训基地,建立了“卓越工匠班”、EPIP教学班和双元制试点班,推动产业需求有效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形成专业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提高了人才培养的精准度和适应性。近年来,学校先后与空中客车(天津)总装有限公司、天津航天长征火箭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53研究所、天津航天机电设备研究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储
9.多彩未来。多渠道成就学生出彩人生,学校为学生提供了高职升本、技能大赛获奖保送本科、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等多种成才途径,助力学生出彩人生。国防预储班是为适应新形势下“精准征兵”需要,与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武装部、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搭建的平台,多年来不断为军队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国防人才,是精准征兵工作的重要支撑保障。2016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2019年被确定为天津市首批精准征兵试点学校;2020年国防特色班荣获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度天津市先进学生集体荣誉称号;2017—2022年连续六年被天津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年度征兵工作先进高校”。
10.助学体系。学校坚持以“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原则,通过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学生解决上学困难。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学校招就创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招生专业:
第九条
第十条 收费标准 学费: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均为6人/间)。详见《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收费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录取按工程技术类和管理服务类分别进行。以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于投档考生,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考生所属类别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若考生填报了非本人所属类别相关专业志愿,则录取时此专业志愿作废,继续看该考生是否达到下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202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第十五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
第十六条 学校非
第十七条 学校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特殊情况请与我校招就创办公室联系并发传真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来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缓”的学生奖助体系,设有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校内奖、助学金、特困补助等政策,奖助率达30%以上。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可采取电话咨询或登录学校招生网站等方式了解招生情况,查询录取信息。
1.学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9号
2.邮政编码:300350
3.咨询电话:022-81125368
4.学校官网:https://www.suoyuan.com.cn
5.微信小程序:
6.微信公众平台:Suoyuan-JD
7.监督电话:022-8112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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