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经济学院2026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经考生本人自愿申请,我校于2026年3月25日对申请鼓励政策(九、鼓励政策(2))进行审核,经专家组面试,现将面试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月26日—3月28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3月28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合肥经济学院纪委或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551-63858397(招生就业处) 0551-64380215(纪委) 邮箱:zsjyc@hfue.edu.cn
根据《合肥经济学院2026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经考生本人自愿申请,我校于2026年3月25日对申请鼓励政策(九、鼓励政策(2))进行审核,经专家组面试,现将面试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月26日—3月28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3月28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合肥经济学院纪委或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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