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三条 学校名称:昆明文理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条 校址:
龙泉校区: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岗头村627号
邮编:650222
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文海路1号
邮编:651701
第九条 学校概况
昆明文理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1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昆明文理学院。学校建有龙泉和杨林校区东院、西院共计占地约1200余亩,龙泉校区位于昆明市区内,杨林校区东院、西院坐落在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现代化教学、生活设施设备一应俱全。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在各省(区、市)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可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s://zs.caskm.edu.cn/)。
第十二条 学费
院系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层次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授予 学位 |
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教育类 | 本科 | 四年 | 21000 | 教育学 |
数智经济与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 | 旅游类 | 本科 | 四年 | 21000 | 管理学 |
艺 术 学 院 | 音乐学 | 艺术类 | 本科 | 四年 | 28000 | 艺术学 |
舞蹈学 | 艺术类 | 本科 | 四年 | 28000 | 艺术学 | |
第十三条 录取新生第一至第三学年就读校区为杨林校区,第四学年就读校区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确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职教高考录取分数线及相关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免试资格认定及录取根据《云南省2026年中职职教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工作办法》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不受性别、外语语种限制。学校开设有7个语种,具备科学完整的外语教学体系和开放多元的课程设置,为学生提供“语言+专业”、“专业+语言”、国内外联合培养等多种成才路径。学生入校后,可选择英语、法语、泰语、日语、朝鲜语等语种修习大学外语课程。
第十八条 音乐学专业声乐类别不限唱法,器乐类别仅招收钢琴器种。
第十九条 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毕业证发放
第二十条 毕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昆明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昆明文理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奖助政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昆明文理学院招生工作的唯一机构为昆明文理学院招生处。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三条 昆明文理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若发布虚假或误差性信息,学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昆明文理学院2026年云南省中职职教高考全日制招生工作,由昆明文理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昆明文理学院招生处联系方式
龙泉校区: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岗头村627号
邮编:650222
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文海路1号
邮编:651701
电话:0871-65825028(兼传真) 65810959 65845790
网址:https://www.caskm.edu.cn/
E-Mail:kmwl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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