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学校代码、主管部门
(一)学校全称: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简称“北京交院”)
(二)学校代码:1132
(三)主管部门:行政隶属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简称:市交通委),教育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简称:市教委)。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办学性质:公办
(二)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毕业证书:经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学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等待遇。学生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且考核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第四条 办学地点
(一)大兴校区:北京市大兴区滨河街18号院
(二)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四拨子北路16号院
(三)通州校区: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71号院
(四)丰台校区:北京市丰台区定安西里12号楼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场部)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纪委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表
专业代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上课 校区 | |
计划数 | 其中: 招收农村户籍 | |||||
合计 | 560 | 280 | ||||
01 | 500601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三年 | 40 | 20 | 海淀 |
02 | 500602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三年 | 60 | 30 | |
03 | 500603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三年 | 30 | 15 | |
04 | 500604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三年 | 30 | 15 | |
05 | 500605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 三年 | 16 | 8 | |
06 | 5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三年 | 46 | 23 | |
07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20 | 10 | |
08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12 | 6 | |
09 | 460704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三年 | 20 | 10 | 大兴 |
10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10 | 5 | |
11 | 460312 | 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14 | 7 | |
12 | 50021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三年 | 10 | 5 | |
13 | 560213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三年 | 20 | 10 | |
14 | 500409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三年 | 16 | 8 | |
15 | 500410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 三年 | 16 | 8 | |
16 | 500401 | 民航运输服务 | 三年 | 16 | 8 | |
17 | 500307 | 港口与航运管理 | 三年 | 16 | 8 | |
18 | 420905 | 应急救援技术 | 三年 | 20 | 10 | |
19 | 500207 | 智能交通技术 | 三年 | 16 | 8 | |
20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10 | 5 | |
21 | 530803 | 航空物流管理 | 三年 | 16 | 8 | |
22 | 500209 | 交通运营管理 | 三年 | 14 | 7 | |
23 | 500201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三年 | 20 | 10 | 通州 |
24 | 440501 | 工程造价 | 三年 | 20 | 10 | |
25 | 500204 | 道路工程检测技术 | 三年 | 20 | 10 | |
26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14 | 7 | 丰台 |
27 | 440103 | 古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18 | 9 | |
第四章 报名与录取
第十条 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北京市202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考要求
1.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参加2026年高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高职院校, 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6年高考。
2.网上报名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所填写的信息须与高考报名填写一致,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可报2个志愿专业,可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2日8:00—3月26日16:00
(2)报名方式: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注册报名,或在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官网(www.bjjt.edu.cn)北京高考自主招生系统注册报名,注册成功后,再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登陆自主招生系统上传附件材料。
2.网上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3月27日—3月28日
(2)确认内容:报名确认、文化课折算成绩确认(不再另行组织语文、数学、外语笔试)、加分项确认。
(3)重要提示:请报考轨道交通类、飞机维修类、民航运输服务专业的考生,关注专业报考身体条件等要求。
3.现场面试(综合素养考察及专业素质测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
(1)面试时间:3月29日(具体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
(2)面试说明:按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进行现场综合素养考察及专业素质测试,如果考生被第二志愿专业录取或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面试成绩按第一志愿专业面试成绩计算。
(3)面试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滨河街18号院(大兴校区)。
(4)现场面试需携带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2026年高考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入校参加现场面试)。
4.预录取公示:4月17日—4月19日。我校与北京教育考试院同期公示预录取名单。
若自主招生计划尚有余额,学校将进行自主招生征集补录。
(四)上传材料及说明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正反面照片各1张)。
2.考生户口本照片(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照片各1张)。
3.考生本人站立式全身生活照1张,照片要求素颜拍摄,不得化妆,不得使用美颜或修图软件进行后期处理,确保人像真实、清晰。
4.考生本人高中阶段或中职阶段成绩证明照片。(高中应届生及往届毕业生提供语文、数学、外语三个学科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证书》或会考成绩单;中职生须提供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的百分制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5.申请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书、奖状等证明材料的清晰照片。(同一类型证明材料只需提供最高等级的照片;材料中须包含考生本人姓名及公章等信息)。
6.考生在报名系统注册成功后,上传所有材料照片,截止时间:3月26日16: 00。
7.提供材料有困难的考生,可电话联系学校进行沟通(010-69204968、69232401)。
8.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体检须符合相关专业录取条件,凡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成绩评定
总成绩(满分380分)=文化课折算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200分)+加分项(满分80分)
(一)文化课折算成绩 :满分100分
1.符合以下标准的考生,文化课折算成绩计为100分:①高中应届生及往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成绩证明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证书》或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均在C级(含)以上);②中职应届生及往届毕业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均在85分(含)以上。
2.不符合以上标准的考生,文化课折算成绩计为80分。
(二)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面试主要进行综合素养考察及专业素质测试。综合素养考察侧重了解考生的专业倾向,主要考察与职业相关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应变能力等;专业素质测试侧重了解考生的专业潜质,主要测试本专业所需要的潜质与基本技能。面试细则由学校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核心要求和特点制定。
(三)加分项及评定标准:满分80分
序号 | 加分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加分,每项10分,每项只计一次,满分80分;考生材料需经过学校网络报名审核确认) |
1 | 中职阶段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资格(含)以上的考生 |
2 | 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
3 | 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
4 | 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
5 | 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认定的“四星级志愿者”(含)以上的考生 |
6 | 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智育奖学金的考生(含宏志奖学金) |
7 | 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
8 | 退役士兵 |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以“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录。自主招生分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确认、现场面试、预录取、社会公示并上报审批、正式录取等阶段。
(二)如果某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人数高于计划数,且有其他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数时,可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录取方式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专业、分户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遇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设置预录取最低控制线为总成绩180分,低于此线我校将不予录取;第一志愿录取后若出现计划未满的专业,则从符合录取条件的第二志愿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调剂志愿专业录取征求考生意愿,依分数由高到低、相近专业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一)外语语种要求
录取不限语种,但我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二)部分专业身体条件等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
(1)双眼无色盲、色弱或弱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双眼裸眼视力4.3以上且矫正视力达5.0及以上,其他轨道类专业矫正视力达5.0及以上。
(2)身高体态:男170CM-185CM、女160CM-175CM ,体态匀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机电技术、供配电技术、通信信号专业对身高体态要求可适当放宽)。
(3)五官端正、形象好、听力正常、身心健康、无纹身。
(4)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企业用工要求为男生。
(5)在公安机关无违法违纪记录。
2.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
(1)双眼无色盲、色弱或弱视,矫正视力达5.0 及以上。
(2)五官端正、形象好、听力正常、身心健康、无纹身。
(3)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水平较好。
(4)父母及本人在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
3.民航运输服务(空中乘务与空港服务)专业:
(1)双眼无色盲、色弱或弱视,矫正视力达5.0及以上。
(2)身高体重:男 172CM-185CM(身高-105=体重{公斤} ±5公斤)
女 162CM-174CM(身高-110=体重{公斤} ±5公斤)
(3)五官端正、形象好、牙齿洁白整齐、听力正常、走路无明显内外八字。
(4)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肤色正常,无皮肤病,无狐臭。
(5)无精神病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6)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7)在公安机关无违法违纪记录。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一)高职各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人
(二)学生公寓住宿费:650—1200元/年/人(根据各校区公寓房型不同,住宿费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批复定价为准。)
(三)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统招录取的学生均享受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的一切待遇,按国家规定发放生活物价补贴和办理助学贷款;设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公布、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一)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并于5月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发送录取通知书,安排新生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经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法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10-69204968、69232401
(二)招生办(市场部)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滨河街18号院(大兴校区)
(三)学校网址:www. bjjt.edu.cn
(四)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五)纪检监督电话:010-69233401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场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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