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第三条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
第五条学校高职自主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第七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审定年度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内容及招生考试组织、招生录取等重要事项。
第八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处理招生日常行政事务,统筹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招生工作监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26年北京市高职自主招生计划(25人)
系别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招考方向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元/学年) |
京剧系 | 550203 | 京剧 | 老生、武生、小生、青衣、花衫、花旦、刀马旦、武旦、老旦、铜锤花脸、架子花脸、武花脸、文丑、武丑 | 2 | 三年 | 免学费 | |
550211 | 京剧音乐 | 京胡、京二胡、月琴、三弦、板鼓、大锣、铙钹、小锣 | 1 | 三年 | 免学费 | ||
地方戏曲系 | 550203 | 形体训练 | 1 | 三年 | 免学费 | ||
550207 | 评书 | 1 | 三年 | 12000 | |||
鼓曲 | 1 | 三年 | 12000 | ||||
音乐系 | 550201 | 器乐演奏 | 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萨克斯、西洋打击乐、二胡、琵琶、中阮、古筝、扬琴、唢呐、竹笛、笙、三弦、民族打击乐 | 2 | 三年 | 12000 | |
声乐演唱 |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 | 2 | 三年 | 12000 | |||
舞蹈系 | 550202 | 中国舞 | 2 | 三年 | 12000 | ||
550209 | 1 | 三年 | 12000 | ||||
550205 | 2 | 三年 | 12000 | ||||
550204 | 舞台监督技术 | 2 | 三年 | 12000 | |||
舞美系 | 550103 | 2 | 三年 | 12000 | |||
550203 | 戏曲舞美技术-服装扮戏 | 1 | 三年 | 免学费 | |||
戏曲舞美技术-戏曲化妆 | 1 | 三年 | 免学费 | ||||
550218 | 戏剧影视 灯光与音响 | 2 | 三年 | 12000 | |||
戏剧影视 人物造型 | 2 | 三年 | 12000 |
备注:1、学院保留根据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对上述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
2、
第四章 报名办法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1、取得2026年北京市高考报名资格的统考考生和单考考生。
2、2026年北京市艺术类省级统考或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合格,且符合我院2026年高职自主招生专业与省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与省统考子科类对照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专业考试类型 | 省统考科类 | 省统考子科类 |
京剧 | 省际联考 | 戏曲类 | 京昆 | |
京剧音乐 | 省际联考 | 戏曲类 | 京昆器乐(京剧) | |
形体训练 | 省际联考 | 戏曲类 | 戏曲形体 | |
戏曲舞美技术-服装扮戏 | 省际联考 | 戏曲类 | 京昆 | |
戏曲舞美技术-戏曲化妆 | 省际联考 | 戏曲类 | 京昆 | |
鼓曲 | 省际联考 | 戏曲类 | 地方剧种 | |
评书 | 省际联考 | 戏曲类 | 地方剧种 | |
器乐演奏 | 省级统考 | 音乐类 | ||
声乐演唱 | 省级统考 | 音乐类 | ||
中国舞 | 省级统考 | 舞蹈类 | 中国舞 | |
省级统考 | 舞蹈类 | |||
省级统考 | 表(导)演类 | |||
舞台监督技术 | 省级统考 | 表(导)演类 | ||
省级统考 | ||||
戏剧影视灯光与音响 | 省级统考 | |||
戏剧影视人物造型 | 省级统考 |
第十三条网上报名
1、学院2026年高职自主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
2、报名网址:https://zs.bjxx.com.cn→高职自主招生报名
3、报名时间:2026年3月22日—26日
4、网上报名时考生最多允许填报两个志愿(专业)。
5、考生报名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五章 现场确认与报考材料提交
第十四条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3月27日上午9:00—11:00
2、现场确认地点:学院办公楼111房间
第十五条报考材料提交
考生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以下材料,并按下述顺序
1、报考材料内容:
(1)《报名登记表》: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家长签字后方能生效;《报名登记表》经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后一律不予更改。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面上。
(3)户口本复印件:请将考生本人户口页及户口本第一页(公章页)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面上。
(4)文化成绩证明:毕业学校开具的考生在校期间最后一学期语文、数学、
(5)学籍证明:①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复印件需加盖学校红色公章。②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正反面(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复印件需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红色公章。③中职毕业生(含中专、职高、技校学生)提供在校期间各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操行评定,复印件需加盖毕业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公章。④退役士兵提供“退役士兵教育
(6)考生须按高考体检要求提前做好体检,确认时提供2026年高考体检证明复印件。
2、考生所交报名材料,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一律不予退还。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材料且无书面情况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第六章 成绩评定与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成绩评定
1、2026年我院高职自主招生成绩由文化成绩和综合成绩两部分组成。
2、文化成绩统一使用考生毕业学校开具的在校期间最后一学期语文、数学、
3、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8+(面试成绩÷面试满分)×300×0.2。
(1)专业成绩统一使用2026年北京市艺术类省级统考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
(2)面试成绩使用本校校考成绩,报考我院2026年高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面试内容:自我介绍(2分钟以内)和考官提问。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总分100分。
面试环节均不得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所在中学、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
1、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该专业2026年北京市艺术类省级统考专科合格分数线或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合格线。
2、考生文化成绩和面试成绩须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文化成绩和面试成绩过线的基础上,依据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在专业内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4、录取时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6、
7、学院自主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学院外语公共课只开设
8、录取时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9、录取期间,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随时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考生应保证随时能够接听电话,以免影响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考生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当年的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学校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将对所有考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考试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对涉嫌犯罪的,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
邮编:100068
学院网址:www.bjxx.com.cn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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