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苏州路66号
联合培养院校及培养地址:
1.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 总计划 | 其中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 其中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 其中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 | 学费 (元/年·生) | 专业类别 | 公共课考试科目 | 备注 |
120 | 5 | 2 | 10 | 18000 | 文 | 大学语文+ | ||
80 | 5 | 1 | 10 | 18000 | 文 | 大学语文+ | 师范类 | |
100 | 5 | 1 | 10 | 18000 | 文 | 大学语文+ | ||
100 | 12 | 2 | 5 | 18000 | 文 | 大学语文+ | ||
100 | 10 | 1 | 5 | 18800 | 理 | 高等数学+ | ||
50 | 5 | 1 | 7 | 18800 | 理 | 高等数学+ | 与 | |
50 | 10 | 2 | 5 | 18000 | 文 | 大学语文+ | 与 | |
合计 | 600 | 52 | 10 | 52 |
注:(1)所有专业学制均为2年;
(2)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3)
(4)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20%。
1.2 招生专业范围
专业 | 招生专业范围 |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 |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
2. 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2026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免试条件: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
面试条件: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2025年12月31日前已经完赛且获奖的按照2025年相应政策执行。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A段和B段,其中A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A段、B段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不建议使用手机浏览器)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报名时段为2026年3月23日10:00至3月27日17:00。
2.2.2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省外退役士兵+姓名+
报名材料:a.
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按照《安徽省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6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例:申请xxx专业鼓励政策考生张***2026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whxyzsb@163.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17: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3-5771509)。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附件1);b.申请表(附件2);c.身份证正反面;d.退役证明材料;e.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承诺书(附件1);b.申请表(附件2);c.身份证正反面;d.获奖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国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安徽省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4〕363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每生120元),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9日17:00。缴费结束即进入考场编排环节,不接受退费申请。
2.5 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打印公共课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准考证可于考试前三天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专升本系统”自行打印。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131号)文件要求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名称 | 公共课1 | 公共课2 | 专业课1 | 专业课2 |
大学语文 | 中国古代文学 | 现代汉语 | ||
大学语文 | 学前儿童发展 | |||
大学语文 | 管理学原理 | 基础 | ||
大学语文 | 管理学原理 | |||
高等数学 | 计算机专业基础 | C语言程序设计 | ||
高等数学 | 机械设计基础 | 机械制图 | ||
大学语文 | 新闻采访与写作 |
专业课考试大纲网址:www.uwh.edu.cn/zsw/detail/435/13981.html
3.2考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课考试时间和地点参照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
公共课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 4月18日上午9:00—11:00 |
4月18日下午14:00—15:30 | |
专业课1 | 4月19日上午8:30—10:00 |
专业课2 | 4月19日上午10:30—12:00 |
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面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照《安徽省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专业课或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考生对本人的专业课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申请查分查卷,查分查卷仅限于漏改、漏统、错统,对于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分查卷范围,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4.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其中,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A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并在学校招生信息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院校栏公示无异议后,以不占用已公布招生计划方式直接录取至报考专业。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①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院校栏公示无异议,可享受免试就学资格,以不占用已公布招生计划方式直接录取至报考专业。
②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③为确保政策延续,2025年12月31日前已经完赛且获奖的按照2025年免试政策执行。
4.2.3 一志愿A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A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A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A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划定的总分合格线(根据招生计划、报考考生人数和考生成绩等因素,学校分专业划定总分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成绩总和相同的考生,按专业课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课总分成绩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课2、
4.2.4 一志愿B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划定的总分合格线(根据招生计划、报考考生人数和考生成绩等因素,学校分专业划定总分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成绩总和相同的考生,按专业课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课总分成绩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课2、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一定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进行录取。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类别考生按照本章程中4.2 录取细则进行分类录取。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按一定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录取。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类别考生按照本章程中 4.2 录取细则进行分类录取。
4.3.2 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一定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B段专业进行录取(各专业调入计划不超过本专业原总计划的20%)。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类别考生按照本章程中4.2 录取细则进行分类录取。
4.3.3 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B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A、B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A-B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跨专业调整,将剩余总计划按一定比例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类别考生按照本章程中4.2录取细则进行分类录取。
4.3.4联合培养点专业间计划调整
若联合培养点的招生专业间出现生源不均衡的情况,则进行联合培养点专业间计划调整。规则同上述4.3.1-4.3.3条。
注:本部招生与联合培养点招生专业计划不互调,生源不互调。
4.3.5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不接受文科、理科、艺术类、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接受调剂范围以考生报考专业为准,
调剂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A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考生成绩排序办法与一志愿录取要求相同。报A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A段建档立卡专项、B段的考生成绩排序办法为:根据考生两门公共课的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两门公共课总分相同,则按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办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报到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跨省重复报考专升本,录取后无法正常注册学籍和报到,责任自负。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资格复审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教育厅备案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奖助学金标准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详见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
9.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
10.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校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
10.4https://www.uwh.edu.cn/zsw/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10.5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
11.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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