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994年,学校迁入朔州市府西街。2003年,中师建制撤销,与雁北师范学院联合办学,开始招收专科生,改称雁北师范学院朔州分院。2006年更名为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增强效益”的发展战略,坚持“立足朔州、面向全省、辐射全国,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的社会服务宗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做好我校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我国相关教育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将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招生各环节信息,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进行,服务于学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办学目标。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的登记名称为“
(一)英文译名:Shuozhou Normal Technical College
(二)学校代码:14462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性质:公办
(五)办学层次:专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朔州市开发区长宁东街85号(邮编:036000)
(八)学校网址:http://www.shuozhou.gov.cn/ztjs/szszz/
(九)办学特色: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在办学实践中,学校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构建“师范底色、职教特色”的专业发展格局。现开设有涵盖教育、信息技术、文化艺术等多个领域的22个专业,其中非
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深化转型,优化治理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着力培养既具有扎实学识、又具备出色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建设成为一所师范根基深厚、职业教育特色鲜明、服务地方发展能力突出的高水平院校。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四条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坚持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导向,紧密结合学校在巩固师范传统、拓展职教新域的发展定位,突出“师范底色、职教特色”的人才培养格局。旨在引导和选拔有志于投身教育及相关行业、具备专业潜质或实践特长的优质生源,完善与学校转型发展相契合的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实行“文化素质/面试+职业技能/适应性
第五条 招生工作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管理体制,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全面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自觉接受
第四章 组织保障
第六条 为保障单独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全面统筹与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山西省相关招生政策,研究审定学校单独招生章程、工作方案与录取办法,审定招生计划,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单独招生工作监督职责,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招生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及时受理考生及社会的投诉与举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第九条 单独招生考务工作组具体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实施,包括试卷的接收、保管、分发、保密工作;笔试考场安排、考务人员
第十条 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国
第十一条 根据国
第五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办法和招生专业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总计划,并依据教育部备案审批的专业目录,在主管部门下达的单独招生计划限额内,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科学编制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围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立足学校“巩固师范传统、拓展职教新域”的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各专业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质量、就业前景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动态调整并优化专业结构,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审核通过后,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单招计划统一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等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标准。各招生专业名称、学制、具体收费标准将随年度招生简章一并公布。2026年单独招生专业及相关信息如下:

第六章 报考程序、考核内容及方式
第十五条 报考条件:
已完成山西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二)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相关要求。
(三)报名形式:采取“网上填报志愿”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六条 报名流程:
(一)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凭本人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志愿。考生可选择填报
(二)网上确认
考生须在学校官网或“
(三)网上确认需上传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2、填写完整并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
3、《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
4、具有实践经历的人员(高级中等
5、符合加分照顾条件的要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第十七条 学校采取“文化素质/面试+职业技能/适应性
第十八条 针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30%)+职业适应性
第十九条 针对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需参加我校统一命题的文化素质考试。按照“文化素质(30%)+职业技能考试(70%)”的考核模式,笔试科目由语文、思想政治、数学/
职业技能考试采用“面试+技能素养”方式进行。
第二十条 针对“具有实践经历人员”,按照“笔试或写实性意见(30%)+职业适应性
第二十一条 在所有参加考试考核的学生中,有在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各比赛项目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在总成绩中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得全省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在总成绩中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
第二十二条 其他加分按山西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单独招生考试面试的方式为现场抽签回答,评委现场评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思想品德:通过“案例分析”,考查学生的心理素质、沟通能力以及思想道德修养。
(二)专业素质:通过考生对专业的认知、职业的规划等专业相关基础知识,考查学生的专业素养。
(三)人文素质:通过自我介绍、谈个人的兴趣爱好等内容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反应能力。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艺术类)面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可参考《
第七章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第二十五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均采自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库,学校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请考生关注各县区招办体检安排,并参加体检,未参加体检将不能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 录取工作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
第二十七条 体检不合格、考核缺考、资格审核不符或存在考试舞弊、提供虚假材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专业录取严格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从第二志愿及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补录,直至完成计划;不同意专业调剂或不符合调剂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若所填专业均已录满,不予录取。
第二十九条 综合成绩并列时,按以下规则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优先参考职业适应性
第三十条 被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山西省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入学后按录取专业培养,不得申请转专业;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一致,享受同等的教学、奖助学金、就业等政策。
第三十一条 单独招生未完成的计划,按山西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政策要求调整为统招计划继续招生。
第九章 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在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考核过程中有异议的考生,可联系学校设立的单独招生工作监督电话进行申诉,申诉电话为0349-8809888;0349-8809222,受理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申诉与举报。
第三十三条 学校
第三十四条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提供虚假材料、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已入学者,按国家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五条 招生考试各环节信息均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和
第三十六条 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通过我校2026年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其待遇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致。
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九条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西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后续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第四十条 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349-8809888,0349-8809222。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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