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辽宁省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6〕41号)及《辽宁省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招生校考工作规范(试行)》精神,为确保2026年此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在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和省招考办的科学指导下,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和“信息公开”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和录取等重要工作环节,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和实践能力强的优秀人才,为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报名条件
1.已完成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可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3.考生须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我院所有专业对考生体检均无特殊限制。报考医疗类专业,色盲、色弱者慎重报考。
三、招生专业
单独招生专业学制:3年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招生对象 学费 备注 1 430108 供用电技术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2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3 440501 工程造价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4 4407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5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6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7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8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9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10 520201 护理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11 520202 助产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12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13 530503 关务与外贸服务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14 530701 电子商务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15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16 540101 旅游管理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17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18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6000 19 570102K 学前教育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师范类 20 570103K 小学教育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师范类 21 570101K 早期教育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 4500 师范类 22 570104K 小学语文教育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师范类 23 570106K 小学英语教育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 4500 师范类 24 570109K 美术教育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师范类 25 570114K 特殊教育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师范类 26 570116K 心理健康教育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师范类 27 570201 商务英语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 4500 28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注: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营口市发改委、财政局批复为准。根据教财〔2006〕2号文件,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四、报名、资格审核与确认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流程在网上注册、填报志愿。
2.报名时间:
3月15日(9时)—4月21日(24时)
3.报名网址:https://www.ykvtc.edu.cn/
(二)资格审核
考生可按照规定流程在网上注册报名、填报志愿。我院会对报考单独招生的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缴纳报名费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缴纳报考费
考生报名成功后,须于2026年4月21日24时前登录我院报名系统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标准为120元。未按期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已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退费,请慎重缴纳。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须于2026年4月23日12时—4月25日15时自行登录我院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辽宁省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6〕41号),学校自主命题。
(二)考试
1.考试形式为笔试
(1)普通高考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职业适应性。
(2)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文化课+职业技能。
2. 考试科目及分值
(1)普通高考考生(含中职):
满分 400 分。文化课考试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适应性考试(100分),考核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
(2)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
满分 400 分。文化课考试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技能考试(100分),考核专业素质及创新能力。
3.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4月25日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
我校2026年单招考试全部为客观题目,采取扫描答卷网上评分模式,由系统直接比对标准答案自动评分,系统自动将每道题的得分相加,合成科目总分,无需人工干预,确保评卷的公平、公正与高效。机评结束后随机抽取进行复核,对零分、超高分、成绩异常波动的试卷进行重点复核。
评卷工作采取集中评阅、封闭管理的方式。评卷场所全程录音录像,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指派专人进行监督。
六、录取办法
学校综合计划、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一)总成绩构成
普通高考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300分+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100分,满分400分。
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3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100分,满分400分。
(二)录取原则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每位考生最多可报15个志愿,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一次投档不再补录。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不执行国家相关加分政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
普通高中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按照职业技能、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七、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与审核
1.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成绩存在异议,可在公布成绩之后12小时内,到学校进行成绩复核,学院教务处会在纪检监察室监督下,进行查分复核工作。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成绩复核受理电话:0417-2211100、2211122、2211133。
2.预录取名单报送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系统24小时开放,专人维护),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再参加辽宁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录取。
八、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学生住宿费收取:4人间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公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按照上级文件标准执行)
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10000元/人/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资助标准10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6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48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150元/人/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学费的减免等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九、保障条件
(一)加强领导统筹管理
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5个工作小组相互协调,环环紧扣,认真执行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我院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417- 2211019),如出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其严肃处理。
十、2026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3月15日9时—4月21日24时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考费 |
4月13日9时—4月21日24时 | 审查考生报考资格,考生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
4月23日12时—4月25日15时 | 打印准考证 |
4月25日 | 组织考试 |
4月27日12时—4月27日24时 | 公布考试成绩、复核考试成绩 |
4月28日 | 预录取 |
4月30日 | 公布预录取结果,完成预录取工作 |
5月2日 | 预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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