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1.安徽省滁州市 凤阳县东华路9号 (凤阳校区)
2.安徽省蚌埠市 黄山大道1501号(龙湖校区)
3.安徽省滁州市 南谯区文慧路999号 (滁州校区)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招生范围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4年 | 92 | 农林牧渔大类及相近大类 | 4900 | 农林牧渔大类(种植)方向 | |
4年 | 92 | 4900 | |||
4年 | 70 | 4900 | |||
4年 | 70 | 4900 | 农林牧渔大类(养殖)方向 | ||
4年 | 70 | 4900 | |||
4年 | 36 | 旅游大类及相近大类 | 4900 | 旅游大类(餐饮)方向 |
农林牧渔大类(种植)方向招生专业包括
注:1.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2.符合免试就学条件的考生不占招生计划;3.享受免职业技能考试录取的人数包含在相应专业的招生计划中。
六、报名
(一)报考条件
已完成安徽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志愿填报
考生于2026年3月14日10:00至3月17日17: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选择我校的1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和微信公众号。
注:非符合本章程第九条中鼓励政策(一)或鼓励政策(二)考生,文化素质
(三)资格审核
考生填报志愿后,需进行资格审核,请关注
1.考生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同一面上);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表》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3.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出具的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中职学籍证明(附件1);
4.中职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
3月22日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公布审核结果,因材料不全或有误未通过审核的,请根据审核要求按时完成材料补充上传工作。
(四)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考试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4〕363号)文件核准的60元/生标准缴纳。考生可以登录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招生服务栏查看“
2.参加文化素质
3.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的考生,于3月26日15:00后,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查看
七、考试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及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其中,文化素质
专业技能
1.农林牧渔大类种植方向:项目一是临时装片的制作和显微镜的使用;项目二是配制一定物质的量浓度的溶液。
2.农林牧渔大类养殖方向:项目一是血涂片的制作;项目二是消毒剂的选择与配制。
3.旅游大类餐饮方向:项目一是中式烹饪基本功(姜丝);项目二是中式面点点心制作(月牙蒸饺)。
文化素质部分和职业技能部分合计总分750分,其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备注 | |||
文化素质 | 3月8日 9:00-11:30 | 考点设在各市、县(区) | 考场信息见文化素质 |
专业理论 | 3月28日 9:00-11:30 | 凤阳校区 | 考场信息见专业理论考试准考证 |
技能 | 3月28日下午开始 | 凤阳校区 |
备注:技能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
2.考生于4月1日8:00后登录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查询专业理论和技能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1.录取控制线
文化素质
2.录取规则
学校分别将农林牧渔大类(种植)方向考生、农林牧渔大类(养殖)方向考生、旅游大类(餐饮)方向考生的总分(文化素质
(二)计划调整规则
农林牧渔大类(种植)方向、农林牧渔大类(养殖)方向、旅游大类(餐饮)方向若某一方向计划未完成,且其他方向线上生源充足,可依据剩余合格生源比例将未完成计划调整到其他方向,具体录取规则同上。
(三)录取
4月6日前我校将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并提供拟录取信息查询,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鼓励政策
(一)近三年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可享受免试就学资格。符合免试就学条件的学生应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招生专业。
(二)近三年来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需参加文化素质
(三)在职在岗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鼓励政策的考生,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鼓励政策申请类别+考生姓名+2026对口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例:申请xxx专业鼓励政策(一)考生张**2026对口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zsb@ahst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17:3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0-6732041)。
1.考生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同一面上);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表》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3.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出具的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中职学籍证明(附件1);
4.中职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
5.《
6.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申请表格交市(含省直管县)教育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
符合鼓励政策(一)资格初审通过的,请于3月21日来校报到,报到时须提供“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供学校复审,审核通过的,在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录取;具体复审安排另行通知。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仍可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
符合鼓励政策(二)资格初审通过的,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将通知考生参加面试,面试考生请于3月21日来校报到,报到时须提供“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供学校复审,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下午的面试,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未通过的考生仍可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
符合鼓励政策(三)考生,学校审核后,在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加分纳入到考生总成绩中。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来校考试时,须提供“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供学校复审,对无法提供的考生取消政策加分。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免”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遵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
(三)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颁发证书: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十一、其他须知:
(一)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
(二)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
(三)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
(四)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0-6732041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https://www.ahstu.edu.cn/zsc
E-mail:zsb@ahstu.edu.cn
招生官微:安科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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