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12408
办学层次:专科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6年单招专业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和河北省高职单招报名,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二)体检要求
1.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报考
3.录取阅档依据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三)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考试安排和志愿填报
报名时间、考试安排、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结果查询等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6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及相关消息。
五、录取规则
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总成绩(含优惠分)相同时,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非合作办学专业。
六、技能拔尖人才录取
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25〕6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申请我校免试录取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且只能申请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考生需在2月10日前提交相关获奖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经学校审核批准并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详细要求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
七、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
住宿费待定,以学校公示为准。
八、奖助学金情况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学校校内奖学金:特等奖学金2000元/年/生,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12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800元/年/生。
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三档2600元/年/生,二档3700元/年/生,一档4800元/年/生。资助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变化实时予以调整。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可享受国家“三免一助”资助政策。学校还提供多类勤工助学岗位,全方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九、毕业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569号
邮政编码:050061
招生咨询电话:0311-87115522、87115533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elc.edu.cn
QQ群:257266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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