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20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及《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
第三条 院校部委码:13028 浙江省代码:0078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有民办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六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999号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九条 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办理2026年普高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


第五章 报名及入围资格审查
第十条 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3月7日9:00-3月20日17:00。
2.志愿填报:考生登录
第十一条 入围资格审查、网上确认及缴费
1.普高招生考生
根据考生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X1科目、X2科目、X3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赋分相加得出的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500%比例确定入围综合素质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艺术类(
3.网上确认及缴费
入围综合素质
(1)网上确认及缴费时间:2026年3月25日9:00-4月6日21:00。
(2)完善相关信息,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完成网上确认。
(3)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通过网络在线缴费,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考试费140元/人。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4月9日9:00-4月13日9:00。
(5)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综合素质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二条 普高招生考生以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以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结合
(一)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综合成绩总分计算公式
1.普高招生考生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00分)*60%+综合素质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是指将语文、数学、外语、X1科目、X2科目、X3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赋分相加得出的成绩除以6。X1科目、X2科目、X3科目指除语文、数学、外语之外,其他七门科目中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最高的任意三门。成绩等级赋分见下表。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等级为准。

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以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两门科目等级赋分的平均值来计算。从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学考成绩,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学校予以认可,并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成绩统计。未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学校不予认可。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分)*60%+综合素质
(二)综合素质
1.
2.
3.
4.
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兴趣、就业取向、职业发展意向以及集体意识、责任意识、团队协作意识等。
5.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 综合素质
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查询综合素质
若考生对综合素质

第七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遵照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2.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对于符合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不因体检原因予以退档,但因身体原因无法完成学业的,由考生自己负责,考生填报专业时需慎重考虑。
3.如参加某专业综合素质
4.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
5.综合素质
6.学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录取名单经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校招生网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则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经批准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7.凡被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第八章 日程安排
第十六条 具体日程以学校招生网公布为准。


第九章 招生监督
第十七条 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 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九条 综合素质
第二十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的。
2.在综合素质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二条 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573-82301760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接待及解答高职提前招生有关事宜,咨询电话:0573-82302189、82301914
第二十五条 招生网网址:https://zsw.jxnyi.edu.cn/ 招生网指定邮箱:jxnyczsb@163.com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激励政策;同时还有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内容来源:招生就业处



初审:叶灵芬、钱婧婧
复审:姚思佳
签发:陈培江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