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名称:
二、学校代码:4123010872
三、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六、报考条件: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凡符合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
七、招生专业:护理、
八、考评方式及考试内容:综合
九、
第一阶段:3月14日我校组织综合
第二阶段:如学校第一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3月28日我校进行综合
十、录取原则及程序:
1.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3.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有专业志愿考生安排完专业后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
5.
6.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7.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在新生复查中出现冒名顶替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8.学校届时将单招成绩和录取结果上传学校网站,供考生查询,并接受考生申诉。
9.参加高职单招考试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26年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的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考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督导和检查。对在单招招生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纪委电话:0458-3769016
十二、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通过学校网站发布并上报黑龙江省招考办审批备案,考生可网上查询。
十三、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7〕37号)文件执行。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600—800元/年。
2.
十四、毕业待遇: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五、资助政策:按教育部、财政部要求,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大街65号
咨询电话:0458-3769070 3769086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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